今天是农历的“七夕”。
一大早,牛郎和织女还没有能见上面,关于造人的话题已经在朋友圈“刷了屏”。话题主要由两个建议组成:
第一、
8
月
14
日,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的两位学者在《新华日报》的“智库”版上撰文,
提出建立“生育基金制度”。
第二、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系主任胡继晔在接受访谈的时候,建议
对丁克家庭征税。
两个建议的背景都是:中国近年来人口老化加速,结婚率、出生率持续下降。与此同时,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不断放松,全面二孩已经实施,部分省市开始酝酿“奖励生育”的政策。
与各地政府“奖励生育”想法不同的是:上面提到的南京和北京的教授们,正在建议政府“惩罚不愿意生育、或者不愿意多生育”的家庭。
从“奖励”到“惩罚”,看似只有数步之遥,但事情的性质将发生巨大变化。
正因为如此,上述两个建议提出后,遭到了网友普遍的冷嘲热讽。
那么,两个“秀智商下限”的建议都包含什么内容,我们不妨仔细了解一下:
关于“生育基金”,南京大学两位学者的文章说:
中期内,建议建立生育基金制度,并妥善利用好存量的社会抚养费,通过花费较小的经济手段来鼓励家庭生育;延长产假并建立育儿假制度;制定鼓励生育的住房政策,等等。
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
可规定
40
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
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生育基金并领取生育补贴,用于补偿妇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断劳动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损失。
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
生育基金采用现收现付制,即个人累计缴纳而尚未取出的生育基金,可用于政府对其他家庭的生育补贴支付,不足部分再由国家财政补贴。
可见,这个“生育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三部分:
1
、之前对“超生”家庭的罚款,也就是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2
、
40
岁以下、有工资收入的全体公民,按比例缴纳,类似“五险一金”;
3
、政府财政补贴。
从“生育基金”提取使用方式看,这事实上是对“完不成生二孩任务”的家庭、个人的一种罚金,或者税收。
虽然你到退休后可以提取,但通胀事实上已经把这些钱消耗殆尽了。当然,反过来“完成生二胎任务”的家庭,则可以收回缴纳的钱,并获得一些补偿。
所以有网友概括为:不愿意生孩子的人出钱,看别人生孩子。这相当于戴了一顶“云绿帽”。
之所以说这个建议是“秀智商下限”,是因为它如果得到实施,一是造成了民间阶层的对立;二是让部分不愿意要孩子、只愿要一个孩子的家庭感到屈辱,受到了歧视,感到私生活遭到了国家的干预;三是增加了社会成本(相当于加税),削弱了消费能力。
至于政法大学的胡教授,如果你看他接受访谈的全部内容,就发现这是一个
把人当工具
的教授,一个思维停留在封建社会或者冷战时代的教授。他的主要观点是:
1
、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因为逐步形成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的文化,“生育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一个载体,首先从文化上,我们要进行鼓励”。
2
、从历史的长河来看,
如果一个家族中的男性没有孩子,是进不了祠堂的
。“从民族复兴大业(来看),生育关系的不仅是当政者,更是关系到中华民族祖孙万代的一个事情”。
3
、从战争的角度来看,同样也要鼓励生育。
“去年,中国跟印度在洞朗对峙,当时印度的士兵都是兄弟三四个,中国基本都是独生子女。我们中华民族是个和平的民族,不好战,但是一旦有战争了,我们永远要备战。中国古代都是三丁抽一,也就是家里有三个男丁才抽一个去当兵,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东西,但是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未来至少做到二丁抽一”。
4
、“不生孩子的人更应该交生育基金。过去中国采取计划生育,向超生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未来鼓励生育,应该向丁克家庭征收未来的社会抚养费,
人老了之后光靠钱是没用的,还是需要年轻人,别人家的孩子来照顾。这些丁克家庭老了之后没有后代,是要占用社会资源的,所以将来要对丁克家族进行征税”。
这就是“对丁克家庭征税”建议的来源。说实话,看完这套逻辑,我感到非常震惊。
“人老了之后光靠钱是没用的,还是需要年轻人,别人家的孩子来照顾”,这话当然不错。
但这种照顾肯定是社会化的,是按照市场价格付费的。而且这种社会服务在销售的时候,本身价格就是含税的。
就如同我们去餐馆吃饭,买单的时候就交了税。你总不能说:食客下馆子占用了社会资源,还要另外再征税吧。
如果“丁克税”可以成立,“一孩税”(没有完成生
2
个孩子)也可以成立(征收生育基金的建议里,就包含了“一孩税”),“单身税”就更可以征收。那么将来是不是还可以征收“长寿税”呢?——中国人均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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