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根据《余杭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余人才办〔2015〕6号)文件规定,2017年余杭区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受理工作开始了,你符合条件吗?快来一起了解一下相关事项吧!
1.申请人“人才认定”与“提出购房/租赁申请”环节可同时进行申报。
2.申请人如实填写
《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限申请E、F类别人才)、《杭州市余杭区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受理单所列的纸质材料,其中申请人参保信息证明可统一由区人力社保局后期审核时进行核实(申请D类及以上人才除外)。
人才分类认定的按照《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余人社发〔2015〕132号)规定的流程进行
:申请A—D类的人才,由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网址:http://rc.train.gov.cn),区级主管部门受理后提交对应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由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认定书由主管部门负责打印;申请E、F类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提交前,应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镇街、开发区及主管部门初审。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交镇街、开发区及主管部门(按申报条件类别),其中,镇街、开发区负责核实人才分类认定相关原件资料,以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税收关系情况,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辖区是否享受批地建房及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等内容;主管部门在镇街、开发区审核后,按照申报类别的条件审核人才类别。以上材料须盖章确认,并形成汇总表格。
4.相关部门联审。
镇街、开发区及主管部门初审后,D类及以上人才申请纸质材料报区住房保障办,其余人员申请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报送纸质材料时须一并报送汇总表格电子版。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保障办、区房管处同步对相关材料进行联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以区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名单为准。
5.联审通过后,进入资格公示、认定阶段。
来源:余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