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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知乎上一位叫做 Dr.M 的朋友,圈了KnowYourself,表达自己申请入驻知我心理服务平台,未能通过面试之后的愤慨之情。特在此做出如下回应:
我们查阅了面试官对于这位申请人的面试反馈。反馈显示,面试官建议不通过这位咨询师的最核心原因在于面试过程中,申请人比较注重呈现自我的思维过程,有50%左右答不对题,且全程没有与面试官进行任何眼神交流。基于面试过程中的交流状态,面试官本人不考虑让他通过面试,因为担心对方与来访者工作时可能也会呈现出相似的态度。但考虑到对方临床受训时间比较长,建议明年给出第二次面试机会。
大家可以看到,面试官对于这位申请人的质疑,并非来自他的受训背景,而是来自在沟通过程中,申请人没有表现出良好的沟通态度和状态。
在申请人发布在知乎的帖子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诸如此类的语句使用:
“知我提供了我的面试官的资质,她是‘海外知名大学心理学硕士毕业’,有咨询师的认证,但从我目前了解的情况来说,这位面试官没有诊断心理疾病的资质和执照。你认为咨询硕士和咨询师的面试官有没有资质来考核一个临床心理学博士和临床心理学家呢?”
“问的问题不够专业,可能面试我的资质也不够。”
知我平台对于海外执照资质是充分了解的。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体系里,也绝对没有只有临床心理学家才能做心理咨询师的说法。临床心理学博士学位、临床社会工作硕士学位、心理咨询硕士学位,均有机会考取临床执照、成为资深且优秀的心理咨询师。同时,临床心理学博士学位也不是唯一能具有诊断权的学位教育,临床社工硕士学位在三年临床工作后取得临床执照,同样可以获得诊断权。
同时,在中国现行精神卫生法规定下,所有心理咨询师一律没有精神障碍/心理疾病的诊断权。这位申请人想要接待中国的来访者,也必须遵守来访者所在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我们实际上在国内只能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我们依据法律,审核的也仅仅是心理咨询服务提供的能力,对于申请人心理诊断的能力和权限没有作出任何评估。更重要的是,评估一个心理咨询师是否优秀,学历/受训背景绝对不是唯一的标准。
这位申请人,对于自身的学位背景在言辞中展现出来的优越感,恰恰是知我平台此次拒绝他的原因。
我们平台倡导的价值观认为,咨询师能够发自内心的平等看待来访者,甚至相信即便各方面背景都不如自己的来访者能够有能力教给咨询师一些ta原本不知道的东西,对赋权来访者来说至关重要。这位咨询师在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让面试官有理由怀疑他的价值衡量标准是基于学历、受训背景等,并会依据自己的价值衡量给出不同的沟通态度。
当然,我们只是一个平台,这种拒绝仅仅意味着这位申请人和我们平台的价值观不相符合,我们没有权力评判他的执业资格,在执业资格方面我们只能信任由中国及其他国家政府颁发的执照,这也是申请人能够通过资料审核,进入面试环节的原因(面试官没有询问这方面的问题,是因为资料已经通过了审核)。
面试官之所以不进行自我介绍,也是我们的机制中避免通过人际关系联系到面试官,从而影响面试结果的一种安排。正如同我们接受考试时不会得知是哪个老师批改了我们的考卷一样,对面试官的信任,的确依托于对于知我平台的信任。
因此,关于这位申请人给出的专业的受训背景,我们表示钦佩与赞赏,同时毫不质疑加拿大政府给出的执业资质认定。但由于基于目前的接触展现的有限信息来看,我们有理由怀疑该申请人与平台文化不符,拒绝其入驻知我平台。未来如果有机会有更多接触改变我们对申请人的这一观点,我们将竭诚欢迎。
此外,今天在这篇文章中,我们还想进一步回应之前发生的南京鹅事件。
南京鹅在其他心理平台上预约某心理咨询师,随后向知我平台提出投诉这位心理咨询师的伦理问题。知我平台回应到我们没有伦理审核的能力,并给出第三方伦理委员会的联系方式,告知这位来访者我们将根据第三方伦理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和处理方式做出对这名咨询师的处理。
当时这位来访者对于我们的客服回应“我们没有伦理审核的能力”给出激烈的攻击。
在这里我想给出如下回应:
1. 事实上,伦理要求中,恰恰包含了一条,要求能够直面自身的局限,不承诺自身能力范围以外的事情。
伦理审核包括了很多方面,其中相应的处理权限就是重要的方面。一个具有伦理审核能力的机构,同时要有能力根据伦理审核结果、取缔违规咨询师的执业资质。在中国,没有一家平台/企业具有伦理审查能力。
我们能做的只是由专业顾问,在发生在自己平台的预约中有来访报告伦理问题时,组建临时伦理调查小组,调取全部资料,核查治疗过程,得出一个专业的意见。我们同时也会尽可能寻求有资格审核涉事咨询师的非企业平台的机构,寻求第三方的权威意见。
但这个过程是伦理审查吗?严格来说并不是。我们的客服恰恰秉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并给出了最佳的解决方式。
2. 就算一个咨询师违背了伦理,ta就应当被“全网封杀”吗?或者说ta的处罚就应该是被“永久下架”吗? 事实也并非如此。
首先,违背伦理的程度有轻有重,专业伦理审查机构,会根据违背伦理的情节情况,做出相应的专业安排。比如规定咨询师应该接受继续学习的时长和主题,在通过考核后重新获取执业资格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尽管不了解更多案情细节,但显然这位咨询师接受了一个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来访者,这的确违背伦理规定的只做自己能力范围的事。但如若仅因为一个个案上犯下的错误,就永久失去执业资格,我不知道,是否会导致咨询师人人自危?
要知道海外健全的体系不仅仅保护来访者,同时也保护咨询师。有专门针对心理咨询师的保险,在事故发生的时候,保护心理咨询师。在中国,心理咨询师们是“裸奔”从业,以个体之躯承担了很多原本应该由更大的系统和体制来承担的风险。的确这个行业目前在中国仍很混乱,鱼龙混杂,其中不乏鱼目混珠、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的人,但却也不乏真的出于情怀、有着更多的责任感的优秀咨询师坚持在其中。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根据权威的意见,给出真正客观公正的处理,犯了错要接受惩罚,犯了多少错就接受多少处罚。如果在这个远不完美的大环境里,要求咨询师毫不犯错,一旦犯错就会终生失去执业资格,可能导致更多人离开这个行业。这又真的是出于中国来访者的最大利益吗?
南京鹅曾表达“要让这个咨询师”被全网封杀,显然不是对这件事客观理性的处理方式。而如果简单凭借南京鹅的一面之辞,立刻下架咨询师,知我平台是可以免去公关压力和舆论对我们的误解,但这样不假思索的满足来访者的愿望和要求,又真的是出于这位来访者的最大利益吗?我们正是要等待海外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处理意见,再去处理这位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