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即不与取,属于十不善业。
不与取分为三种:
权威不与取,指凭借权势巧取豪夺;
盗窃不与取;
欺诳不与取,指通过谎话、短斤少两、欺瞒等手段获取对方财物,现在所讲的商家缺乏诚信,假冒伪劣,夸大其辞之类,即属于这种。
——希阿荣博堪布
以下文字整理自:菩提洲网站 | 普贤讲堂
《极乐愿文 · 浅释》第17、19课
慧智法师 讲释
缘功德田(三宝),和主田(父母、上师等恩德田,可怜众生等悲田)为对境行持恶法,会积累重业。
以不与取为例,《菩提道次第广论》云:
“由其事故重不与取者,谓若劫盗众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盗孤贫、出家之众及此法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若劫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所有财物。
”
介绍了五种造成不与取的重罪的情况:
第一,对应“众多”“上妙”。如果抢劫、偷盗的财物非常多,或者价值昂贵,就造成了重罪。
第二,对应
“委信者”
,指劫盗的对境是信任自己的人。如果有人出于对自己的信任,将财物寄存,而自己却昧着良心,通过偷窃、骗取等手段占为已有,这就造成了重罪。
第三,
对应“劫盗孤贫、出家之众及此法众”。
“孤贫”
是指劫盗苦境的财物。
比如,有些家境贫困的人,带着积攒了多年的钱去城里看病,结果钱却被偷走了。
“人命有二种。
一者内。二者外。若夺财物。是为夺外命。何以故。命依饮食衣被等故活。若劫若夺。是名夺外命。如偈说。一切诸众生。衣食以自活。若夺若劫取。是名劫夺命。”
我们的身体是内,财物、饮食是外。
如果我们夺取了别人的财物就是夺了别人的外命,因为一切众生都要依靠衣食才能延续生命,如果去抢夺、偷盗这些衣食,就是劫夺了众生的外命。
所以,与盗取普通人的财物相比,盗取贫穷者财物的恶业更为严重的,因为这些财物对他们极其重要,如果被偷,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痛苦,甚至危害他们的生命。
劫盗这类财物就会积累下重业。
“出家之众及此法众”
是指劫盗内道、外道出家人的财物,及劫盗修习内道正法僧人的财物,这些都是非常严厉的对境。
第四,
对应“入聚落而行劫盗”,指闯入城市拦路抢劫、大规模劫盗。
第五,
对应“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劫盗圣者的财物,如劫盗小乘有学圣者、阿罗汉、独觉阿罗汉及僧众、佛塔的财物。
例如有一些露天的佛塔,上面会供着八吉祥、七轮宝等,如果自己看见后觉得特别精美,想要拿回家占为己有,这就属于偷盗供养佛塔的财物,会积累下重罪。
所以,这些人的财物,一定不要偷,包括盗窃、欺诳、巧取豪夺。
但并不表示其他人的,就可以不与取。
对普通对境造业,虽然果报没有那么大,但也要承担恶业带来的后果。
节选自:
希阿荣博堪布∣《前行笔记》“因果不虚”
不与取的感受等流果
首先是受用贫乏。
不仅是贫穷,吃穿用度差,即使有钱,也还是吃不到好的,穿不到好的,生活起居很不舒适。
这是就人道而言。
如果在其他道中,比如饿鬼道,受用是贫乏到极点,不是差不差、舒不舒适的问题,是干脆要什么没什么。
其次是好不容易有点钱,也很快会被偷被抢,不得不和冤家仇人分享财产。
那些强盗、小偷,很少能留住钱财的,到头来大都是贫穷到死。
还有些人靠不与取得来钱财,却无权享用;
有的是不去享用,守财奴一样守着,最后都交给了冤亲债主;
或者因为吝啬之心,越富裕越自觉贫穷,说话办事、对人对己,和没有钱一样。
不与取的增上果
是转生到庄稼常遭干旱、冰雹,树木不结果,经常发生饥荒的地方。
1、念阿弥陀佛、金刚萨埵佛尊心咒、百字明,或者念《无垢忏悔续》、《二十一度母赞》都很好。
2、《三十五佛忏悔文》中说:
“若塔若僧。
若四方僧物。若自取。若教他取。见取随喜。”
是专门忏悔不与取恶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