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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下雨天,喝酒天”
正是应了这几天的阴雨绵绵
对于老司机、新手司机来说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早已成为大家共识。
但是!
但是!
还是有人有侥幸心理!
泉州一男子的胆子“壮”过头了!
面对执勤人员
他不但不接受检查
还对着交警,就是一脚油门…
酒壮人胆,真是一点没说错!
“速度与激情”危险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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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8点18分左右,
鲤城交警大队多名执勤人员,
在市区新华北路疏导交通时,
发现一名年轻男子,
驾车由北向南逆向下来,
准备将其拦下,
检查的时候闻到司机身上的酒味,
不想,竟发生了
令人咋舌的一幕...
该男子突然加速冲关!
在新门街与新华路交叉路口执勤的人员接报后,
立即进行拦截,
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万万没想到
那部小车慢慢靠边停车的时候
又突然加速逃窜
简直给交警蜀黍一个措手不及
word天,这车主竟是来搞事情的!
该男子驾车冲向交警执勤人员小黄
此时的小黄只能趴在引擎盖上,
并且双手抓住雨刮器...
男子并没有care到交警蜀黍小黄的怒吼
而是继续驾车逃窜,仿佛整个世界都是他的....
行驶270多米至新门街泉州南音艺苑门口路段时,
突然猛甩方向盘,将交警执勤人员小黄甩落后
内附猖狂+详细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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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驾车向临漳门方向逃离,
在临漳门环岛撞坏拦截的警车,
随后被民警控制。
在我们执勤人员跑步追上来的情况下,因为他当时玻璃是摇下来的,我们执勤人员马上采取措施,将他的钥匙拔下来熄火,这样才把他强制控制住。
经查,男子名叫吴某剑,今年29岁,家住鲤城区浮桥街道。经酒精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毫克,达到醉酒标准。民警调查发现,吴某剑曾于2010年因吸毒被行政拘留7天。经送医院检查,执勤人员小黄受轻微伤。
目前,嫌疑人吴某剑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鲤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
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新闻广角报道】
简直太猖狂了!
酒驾成本高,喝酒需谨慎!
望周知!来z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