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很讨厌老钟。
我一直都记得,那天是我15岁的生日,一大早,妈妈就拿出一件大红毛衣送给我。
那毛衣真好看,摸上去软软的,领口处镶了一排白色的珍珠,配牛仔裤一定很美。
我在镜子前照了又照,妈妈一脸的笑:“喜欢吗?老钟送给你的礼物。”
我的脸一下子就耷拉下来了,没说话,把那件毛衣脱下来,甩到一边,换上了自己的那件旧外套。
“这么难看的毛衣,颜色像血一样,难看死了,呸!”
我不喜欢老钟,不是他不好,而是,他是我的继父。
他是在爸爸去世5年后才出现在我和妈妈身边的。
虽然对我不错,可我就是不喜欢他。我从来没有尊称过他,不论是“爸爸”还是“叔叔”。
为此,妈妈还曾打过我。那时,老钟却护着我,憨笑着说:“算了,孩子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哼,一定是个两面三刀的人,
我看你什么时候露出真面目。
于是,我总是叫他“哎”或者“老钟”。
那天上学,冲出门的时候,妈妈追在背后喊了我一句:“菲菲,放学早点回来,妈妈给你做排骨焖面。”
我撇了撇嘴,排骨焖面?又是老钟爱吃的!我才不稀罕吃。
第三节课的时候,老钟突然神色慌张地跑到学校来找我。那么冷的天,他的脸泛着冰花。
后来我才知道,去学校的路上,那个男人哭了一路。
“不是不让你来找我吗?有啥事?”我看他那衰样儿,觉得有点丢人。再说,我也不想让同学知道我有个后爸。
老钟一路哽咽,不说话,带我去看了我妈。
原来她去买菜的时候,被一辆逆行汽车撞了个正着。急救车还没赶到,人就已经不行了。细长的面条撒了一地,被血染成了红色。
葬礼上,我像个小兽一样,哭得嗷嗷直叫。
老钟过来劝我,我恶狠狠地瞪着他说:“都是你!都是你要吃焖面!我妈是被你害死的!”
说到恨处,我扑过去,死死咬住了老钟的手臂。
我咬得很用力,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渐渐涌到口中。我知道,我把老钟咬流血了。
几个人上来拉我,可是老钟却流着泪,一动不动。
呵,我的生日,全因为老钟,成了母亲的忌日。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虽然那个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男人曾诚意拳拳地说:“小菲,别怕,妈妈没了,你还有我,有我有口吃的,就饿不着你。”
可我不信。这世道人情太薄了。我不指望一个陌生人能把我养大成人。是的,没了母亲,他就是陌生人。
一开始,舅妈对我还颇为客气,可是第二个月开始,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洗碗做饭的时候,少不了摔摔打打,指桑骂槐,“我养自己的孩子都养不过来,凭什么给别人当老妈子”。
我在屋里写作业,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书上。好想妈妈啊。
有一天,舅妈说自己在家丢了200块,和舅舅连续吵了两个小时,把电视机都砸了,嘴里还骂骂咧咧:
“千防万防,家贼难防,有娘生没娘养的孩子。做个饭的功夫,钱就能长了翅膀飞了?下次要是让我逮住,我非剁了她的手。”
舅舅的巴掌甩到舅妈脸上的时候,我捂着嘴巴跑了出去。
雨下得那么大,我根本不用擦眼泪。我只是一直跑,那么黑那么长的夜,怎么老是看不到头呢。
终于,我跑不动了,在路边的一个电话亭停下,一边哭,一边迟疑地拨通了老钟的电话。他不是假惺惺地说要管我吗?
听到我的声音,老钟又高兴又着急:“你在哪?我现在就去接你。”
我心里一暖,可是嘴上还是凶巴巴的:“我要回家,你住的房子也有我妈的一半,我有权居住。”
家里还是老样子,就连妈妈的牙刷和毛巾,还都整整齐齐地摆在原处。
还有被我扔掉的那件红毛衣,也都整整齐齐地叠在床头。
只是老钟瘦了,鬓边有了星点的白发。他在厨房里一边忙着给我煮面,一边唠叨个不停,看起来高兴极了。
我看着桌子上妈妈的遗像,再也控制不住。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了。
老钟端着一碗饭走出来,看了一眼妈妈的遗像,说:“你妈一定很高兴。”
那一夜,我睡得无比香甜。从妈妈去世,我从来没有睡得这么安稳过。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老钟给舅舅打了很久的电话,说要收留我。舅舅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留下来了,但不想上学了。我都16岁了,完全可以找一份工作,尽早养活我自己。
毕竟,老钟只是继父,他不可能会养我一辈子。等我攒够了钱,就一个人出去住。
我听说有一些歌舞厅,许多年轻的小姑娘只要陪客人唱唱歌喝喝酒就可以挣到很多钱。
于是第二天,我就来到了一家歌舞厅,还没说话,老钟就从身后一把拉住了我。
“你这孩子,怎么能来这地方呢!”老钟气急败坏,我也恼羞成怒,那么多的人,这个男人简直太丢人了。
可是老钟不在乎,冲着围观的人说:“看什么看,我管教我闺女,不行啊?”
我狠狠地甩开了他的手臂:“你凭什么管我,你又不是我亲爸!”
老钟也火了,吼道:“我是你继父!继父也是爸!我要是不管你,我对不起你妈!”
老钟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到房间里拿出一个存折,上面的数字让我咂舌。他说:“小菲,你看,这是你妈的赔偿金,足够供到你上大学和结婚了。
以后可别再有顾虑了,安安心心上学,只当为了你妈,行吗?”
我心里一松,安心地住了下来。很久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个存折上的钱,是老钟的。酒后驾车的司机家里一穷二白,赔偿金根本就没有到位。
有天下午,我放学很早,回到家的时候,隐约听到屋里有人说话。
是邻居刘大妈,这条街上最有名的“媒婆”,最擅长给人牵线说媒。
我突然心里一疼,屏住呼吸,站在门口想偷听老钟怎么说。
刘大妈的嗓门很大:“我说老钟啊你可别傻,这闺女跟你有啥关系?她叫季小菲,你叫钟建华,她连姓都不是随你,连声爸都不叫,你凭啥把工资都花她身上啊?
我告诉你,上次给你介绍的那个小李,人家相中你了。人家就一个要求,让这个闺女走。再说了,闺女这么大了,跟你住在一起,又没有血缘关系,不怕人家说闲话啊?”
“胡说!小菲还是个孩子,不许别人这么编排她,让我知道了,非撕烂她们的嘴!”
接着,老钟叹了一口气,我的心悬了起来。可是他说话的声音很低,我听不清楚。
我不知道老钟说了什么,只知道刘大妈走的时候眉开眼笑的,我心里一沉,莫非这家伙答应了?
我阴着脸走进门,老钟正坐在沙发上发呆,看到我,挤出一个笑容:“回来了?饿了吧,我这就做饭。”
这顿饭做得很失水准,菜要么太咸,要么根本没有放盐。老钟和我一样。食不甘味,几次抬头看我,似乎想和我说什么。
终于,他忍不住了,说:“今天,刘大妈来了,她……”
他还没说完,我一下子就打断了他:“你要结婚?你对得起我妈吗?我妈尸骨还未寒呢!你要是撵我出门,我,我就去死!”
他愣了一下,半晌才说:“你别胡思乱想,我明天就回绝刘大妈。”
我突然有些不忍心,说:“钟叔,我以后会常回来看你的。”
那是我第一次喊他“叔”,那个年过半百的男人,眼眶竟一下子红了。
说是经常回去,可事实上很少回,因为我实在找不出理由回去看他。
倒是老钟,三天两头打电话,说自己做的饭菜又多了,要我回去吃饭。
我翅膀硬了,不愿飞回去。慢慢的,他就不怎么打电话了。
他似乎更老了,背也有些弯,那件之前挺合适的夹克在身上直晃荡。看到我,他高兴得合不拢嘴,非要请我们吃饭。
我推说还有些急事,匆匆拉着男友就走了,男友问我:“那老头谁呀?”
说完,我回头看了一眼,老钟还站在那里,望着我的背影发呆。
他细细碎碎地说,男友的妈妈脾气不好,老是跟人吵架,是有名的泼妇;
说那个男人交过几个女朋友,情史丰富;说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什么工作都做不好,甚至还喜欢赌博……
说得急了,老钟最后一句就有些不好听:“你要是不分手,将来肯定后悔。与其将来离婚,不如现在分手。”
我当时就急了,他是谁呀?咒我吗?凭什么对我的爱情指手划脚的?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句话脱口而出的时候,老钟突然沉默了。
我心里有点愧疚,才要道歉,啪嗒一声,老钟把电话挂断了。
不成想,他恼羞成怒,天天围追堵截,我被骚扰得不厌其烦又心惊胆战。
突然有一天,他打了个电话:“别再让你的好邻居烦我了!我放弃了,行吗?”
放了电话,我立刻给老钟打电话问他在哪,他支支吾吾说了半天,说自己报了个旅游团,不在家。
下了班,我没打招呼就去家里看他,门敲了很久都无人应。
也许我猜测是错的,他真的出去了。当我正要转身离开时,门开了。
鼻青脸肿的老钟站在门口,往后躲躲闪闪。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冲过去问:“叔,为了我,值得吗?”
他咧嘴一笑,嘴角的血痂又裂开了:“为了我闺女的幸福,值得!”
老钟省吃俭用又买了一套房,请我回家吃饭。我在电话里打趣他说:“叔,你是不是准备找个女人结婚呀?”
他哈哈一笑说:“你不是说我如果结婚,就对不起你妈吗?”
老钟吃的很少,几乎没怎么动筷,中间还跑到卫生间吐了两次,撕心裂肺的。
他很不好意思,怕影响我的食欲,小心翼翼地解释:“天一冷,胃就不听话。你多吃点,多吃点。”
她打电话的时候,气冲冲地:“你这个没良心的丫头,你爸病成那样,你不闻不问,你的心到底是啥做的啊!”
我又匆匆忙忙赶到老钟家,他正趴在卫生间的马桶上呕吐,夹克缩上去,露出半截破旧的黑秋裤,裤腰已经磨破了几个窟窿。
曾经那么挺拔、爱干净的老钟,原来这么邋遢又狼狈地过着下半辈子。
他说:“你知道我要找个女人结婚,你搬回来,不方便。”
我没理他,执意搬了进来。他似乎有些为难,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