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铭智能”)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康彼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彼特”)自2019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8,737,252.60元,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6.61%,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单位:华铭智能
发放单位:上海施惠特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补助原因或项目:发展进步奖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60,000
收到补助时间:2019/02/25
补助依据:-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否
计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收款单位:华铭智能
发放单位:上海施惠特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补助原因或项目:转型示范奖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50,000
收到补助时间:2019/02/25
补助依据:-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否
计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收款单位:华铭智能
发放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补助原因或项目:技能人才培训竞赛资助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120,000
收到补助时间:2019/02/27
补助依据:沪松教〔2018〕13号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否
计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收款单位:华铭智能
发放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补助原因或项目:专利资助费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23,470
收到补助时间:2019/03/22
补助依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否
计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收款单位:华铭智能
发放单位:
补助原因或项目: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
收到补助时间:
补助依据: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否
计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收款单位:华铭智能
发放单位: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补助原因或项目:残疾人超比例奖励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13,685
收到补助时间:2019/04/15
补助依据: 《关于调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标准的通知》(沪残工委〔2014〕3号)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否
计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收款单位:华铭智能
发放单位:上海市松江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补助原因或项目:企业扶持资金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1,620,000
收到补助时间:2019/06/25
补助依据:-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否
计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收款单位:华铭智能
发放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补助原因或项目: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扶持资金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6,777,000
收到补助时间:2019/07/17
补助依据: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财企(2006)66号)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是
计入会计科目:其他收益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
收款单位:康彼特
发放单位: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财政管理事务所
补助原因或项目:企业扶持款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50,000
收到补助时间:2019/01/24
补助依据:-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否
计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收款单位:康彼特
发放单位: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补助原因或项目:残疾人超比例奖励
补助金额(人民币:元):23,097.60
收到补助时间:2019/04/15
补助依据:《关于调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标准的通知》(沪残工委〔2014〕3号)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否
计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以上政府补助资金均为现金方式补助,截至本公告日,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补助款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拟将上述收到的6,777,000元政府补助资金计入“其他收益”,将上述收到的1,960,252.60元政府补助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上述收到的所有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约为8,737,252.60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兴森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硅谷”)通知,其于2019年7月18日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宜环罚决〔2019〕89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2019年4月15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宜兴硅谷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宜兴硅谷正在从事线路板的生产加工,配套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排放口有水正在排放,经监测,排放废水中总铜浓度为0.66mg/ L,已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对宜兴硅谷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壹拾五万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退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所受行政处罚的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本次行政处罚未影响宜兴硅谷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处罚金额将计入2019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宜兴硅谷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3、子公司宜兴硅谷在事情发生后,查找分析事件原因,积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通过了环保部门验收。同时全面排查可能会造成的隐患,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与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三、备查文件
1、《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宜环罚决〔2019〕89号)。
特此公告。
【激智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俞根伟先生的通知,获悉俞根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俞根伟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否
解除质押股数(股): 1,440,000
质押开始日: 2017-12-14
解除质押日期:2019-7-18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87%
注:以上小数均保留两位。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俞根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247,4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4%;累计质押股份10,062,499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8%。
【江丰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姚力军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解除质押股数(股):26,20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8-7-23
解除质押日期:2019-7-17
质权人:上海钯偲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37%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98%
二、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姚力军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质押股数(股):19,00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9-7-17
质押到期日期:2024-7-15
质权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0.73%
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69%
用途:融资 担保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力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83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7%;姚力军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5,3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3.31%,占公司总股本的20.72%。
【海康威视】2019年半年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营业收入(元):
本报告期:23,923,273,424.50
上年同期:调整前:20,875,758,224.63 调整后:20,875,758,224.6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1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本报告期:4,216,755,210.24
上年同期:调整前:4,147,395,535.86 调整后: 4,147,395,535.8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本报告期:4,122,195,529.03
上年同期:调整前:4,009,270,961.25 调整后:4,009,270,961.2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2.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本报告期:-431,063,793.18
上年同期:调整前:-1,621,193,358.00 调整后:-1,621,193,358.00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73.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本报告期:0.444
上年同期:调整前:0.449 调整后:0.44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报告期:0.444
上年同期:调整前:0.449 调整后:0.44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10.86%
上年同期:调整前:13.08% 调整后:13.0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2.22%
总资产(元):
本报告期末:64,344,901,612.62
上年度末:调整前:63,484,352,233.42 调整后: 63,465,019,931.2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调整后: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本报告期末:36,515,200,589.68
上年度末:调整前:37,590,154,638.46 调整后: 37,567,728,835.7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调整后:-2.80%
【聚灿光电】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营业总收入(元)
本报告期:450,996,350.58
上年同期:270,190,518.0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6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本报告期:7,770,734.44
上年同期:-12,406,564.1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62.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本报告期:-9,321,651.30
上年同期:-22,969,036.2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5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本报告期:284,117,470.87
上年同期:-77,300,188.7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467.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本报告期:0.03
上年同期:-0.0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上涨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报告期:0.03
上年同期:-0.0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上涨0.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1.06%
上年同期:-1.80%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上涨2.86%
总资产(元)
本报告期末:2,720,115,756.65
上年度末:2,741,855,965.2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本报告期末:737,863,967.90
上年度末:730,492,333.4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