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镇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
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渔船安全监管,推进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经研究,并报区规范临时用工办公室同意,石桥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渔政监督中队专职船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四)男性,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之间出生);
(五)掌握渔船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办公系统、熟悉渔民渔船基本信息;
(六)持有船长证书、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 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6. 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 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石桥镇人民政府负责。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石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石桥镇群众文化艺术中心二楼);
联系人:于竹静,联系电话:0518-80629668。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携带报名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并如实填写《石桥镇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地点,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考试
考试采用实操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石桥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
(一)实操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电脑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Word、Excel、办公系统等常用办公软件使用能力。操作测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协调组织、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参加实操测试及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实操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满60分不予录用。
四、招聘其他事宜
(一)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于放弃体检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于体检合格人员集中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及录用。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为2400元/月,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五险。考核工资根据工作人员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材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监督和举报
石桥镇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18-86811000。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石桥镇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扫码下载报名表)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