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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手房摇号买房细则出台
已有不少公众号为此进行了解读,但更多是感谢政府、感谢党,为老百姓做主!
如果只是把这个细则解读成这样,未免水平够低了。在我看来,这个细则中酝酿着乾坤,与目前的价格调控息息相关,可以说这次的调控,新招迭出,招招都精准。(后面应该是有懂行的人)
废话不多说了,接下来说说我的解读!
这次细则的第一条开头写着:暂定在本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
一个暂时定的规则,用“红头”文件的形式,而且红头文件的单位不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还有市司法局的联合,司法局作为公证处的上级领导,此次的介入,使得这个细则的规格真的很高,不过这还不是这页的重点。
而第一页中的重点是(包括商品住房预售(期房)和现售(现房)),只要是开盘销售的,没有任何前置条件,都要采取公正摇号排序,按序购房。
也就是说不管你房子好不好卖,客户多不多,哪怕小猫两三只,也得公正摇号。
其实,四页细则,最重要部分全在第二页上,我简单的做个划重点的解释,省得大家一个个字看:
1、房企应当制定商品房销售积累客户规则,明确入围条件,报区房管局备案,并在项目或售楼处现场公示。
2、摇号选房时,房企应将全部准售房源纳入排序选房范围。
3、在开盘日前,在售楼现场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
被放大的关键词,才是这次细则的重点,明确入围条件—讲的是开发商在制定的买房规则,也是受到社会公众监督了,并非再像以前一样,留行小字:“保留最终解释权利”,就能过得了关了,突击提高首付门槛或者设定特殊付款条件这种手段,肯定是玩不转了。
已积累客户名单需要公示,这样其实形成了多向监督的机制,想买的客户如果在售楼处公示的已积累客户名单中,看不到自己的名字,自然会在开盘前寻求相应的援助。这样一来,政府机构的监督成本就下降了,监督效果就会上升。
准售房源——指的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所有房源。
这个才是此次细则中的“房价大杀器”,为什么这么说呢?
上海预售许可证申领条件中,有一条规定,凡申领预售证的楼盘,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子面积不得小于3万平米。
当时制定这条规定的原因,也是为了提高楼盘的有效供应,让多一点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子投入到市场。
但实际情况是,开发商申领预售证时,确实都拿足了面积,去申请,实际开盘销售的时候,依然根据客户的多寡,进行分批分次销售。
其实,这一点在很多楼盘里都有出现过,网上查预售证,300套,然后当天开盘只开了一幢楼,才一百多套。过个一个月左右,再拿剩下的一幢,再做一次开盘。
肯定很多小白型的客户,不知其理。这帮开发商玩儿的是啥?其实,他们就想制造房子比客户少的紧张气氛,把一幢楼里的“鸡头鸭脖子”楼层做个均匀去化。
按说作为开发商来讲,做买卖,用点虚头巴脑的小技巧,本来也无可厚非,只不过,如今政府不给你机会玩儿了。
管你客户多少,所有房子都摊出来,晒在你的意向客户面前,随便他们挑。
要说这是好事儿么?对买房人来讲,当然是好事儿,可选择余地大了么!买房没那么紧张了么!
BUT
就是因为楼盘里的房子在短期内会出现潮涌,客户买房再也不会受到压迫和压抑感了,上海楼市一手二手一起手拉手,步入买方市场(就是买方说了算的市场)。
开发商一旦销售受挫,断臂求生这种事情也不是没见过,一手房价格一直是起带头作用的,所以后面就不太想讲了。
本次细则,大家对其的要重新审视,和上次开发商开盘要去备案一样,远比某些砖头讲的是走走过场,它是会实实在在影响房地产走向的。
这里没有耸人听闻,只给理性思考的人做参考的公众号,不空不多,不站队,这是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会发生什么?剩下的自己品味。
剩下两页一并附上,反正都是些如何惩罚之类的东西,你看不看,随你,我觉得对购房者不重要的东西,我就不解读了。
有问题想咨询大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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