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承诺境外汇款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实其操作手法就是境内外双向资金池互转,但是这种非真实交易极易引发合规风险,更何况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也受到国家较为严格的监管。地下钱庄的问题更大,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且风险极大。”
7月3日,北京CBD财富金融中心,外资银行的业务员西装革履进进出出,有的叼一支烟来回踱步,有的点一份套餐便匆匆赶回办公室,手机里的微信声和来电声跟他们的步伐一样匆忙。
就在两天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在去年年末修订时,对5万美元的换汇额度未作调整,但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与此同时,国家外管局要求,“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双重政策指向,这一波新规难免波及了正打算海外置业的中国购房者和一直处于业务边缘化的外资银行。
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购房者海外房地产投资总额达330亿美元,其中82.4%的中国买家将自己总资产中10%的财富投向海外市场。与此同时,海外置业人群的增多给外资银行带来利好。渣打银行的业务员张明(化名)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他自己的业务中有七成与海外置业有关,但近几年最明显的感受是外汇管制越来越严。
庞大的海外置业需求是否会在严格的外汇管制下出现萎缩,还是个未知数。多家外资银行明确表示:“提供的贷款不能用于海外房产投资。”但据某外资银行知情人士称:“由于海外置业业务在外资银行中占比较重,个别银行通过开设香港账户的形式来躲避监管,而部分购房者则通过变相的蚂蚁搬家、跨境私募基金、地下钱庄等方式进行境外汇款。”
援引新京报数据,2016年中国买家海外投资产品中,房地产占比43%,而中国买家去年海外房产投资额猛增53%至330亿美元,其中,资产千万的中国买家平均拥有2.3套海外房产,15.6%拥有4套及以上海外房产。
事实上,海外房产投资受监管背后还有另一层含义。央行加强对大额现金交易的监测,也是出于国际反洗钱工作的推进,这与2016年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关于加强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工作的原则要求一致。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有必要对大额交易资金进行严厉监管,尤其是一些购房资金,海外房产等这类投资会扰乱国内市场的物业投资,即快速撤资容易导致市场波动增大。类似管制对于购房市场的规范有积极作用,也是对各类资金的流动有较为明显的管控。”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瀚则表示:“该《管理办法》采用的是报告机制,而不是禁止机制,只要其资金来源是合法合规的,基本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这次增加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主要是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很多资金出境不再通过传统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采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出境情况变多。该《管理办法》的正式实行,对于国家金融安全以及金融风险的防控具有很大的好处,对于海外购房等正规的经济活动影响不会太大,因为当前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各类金融主体的系统都是采用自动化交易,所以在用户体验方面,普通人基本感知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