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益保护的中国方案”典型案例。
此次共发布6起典型案例,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入选。
典型案例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检察公益诉讼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点源污染 面源污染 地下水超采
【要旨】
针对黄河流域湿地环境受损问题,省级检察机关以事立案,组建三级院一体化办案组,上下联动、分层监督、整体推进,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的系统性解决。对经检察建议督促仍未整改的,依法提起诉讼,敢于以“诉”的确认维护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乌梁素海流域位于黄河“几字弯”顶部,既是黄河中上游最大的农业用水区,也是最大的自然净化区。经三盛公水利枢纽引水灌溉耕地后全部退入乌梁素海,经净化后统一排入黄河,其水质直接影响黄河中下游地区水生态安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过度开垦、污水排放等原因,流域内水环境质量恶化。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积极推进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流域内仍存在地膜农药农村生活垃圾面源污染、散排企业点源污染、芦苇收割内源污染及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等问题。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自治区检察院)移送乌梁素海流域地下水超采问题线索。自治区检察院经初步调查认为,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涉及领域多,于2023年11月3日以事立案并成立专案组。
检察机关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相关人员、调阅材料、对乌梁素海流域内38个水质监测点及50余条分支干沟开展水质检测等方式,发现乌梁素海生态环境问题线索157个。2023年12月,自治区检察院与巴彦淖尔市政府召开磋商会,督促加强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经审查,检察机关针对乌梁素海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立案153件,制发检察建议10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
针对面源污染公益损害问题,立案131件,提出检察建议8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件。2023年12月22日,经指定管辖,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河区院)对该区城关镇继光村六社、九社四排干西侧无防流失、防渗透农村生活面源污染问题,向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虽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但未对固体废物进行清理。2024年4月28日,临河区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后,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推动深挖固体废物1.4米,清理8964立方米,外购土方回填7685立方米。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实现,法院裁定本案终结诉讼。通过督促整治面源污染,共督促清理农村生活污染源10000余吨,回收废旧地膜5619公斤、农药包装废弃物6427公斤,恢复被违法开垦的草原、林地1.52万亩,异地补植或替代性修复种植树苗4万余株,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4.97万元。
针对点源污染公益损害问题,立案12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在乌梁素海二排干不定点采样检测中发现磴口县某污水处理厂附近排干沟渠水质不达标。2024年10月14日立案后,经专业机构进一步检测确定该厂出水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且该污水处理厂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配套人工湿地。2024年11月18日,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督促企业及时校准自动监测设备并规范运行,启动人工湿地项目建设确保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并邀请专家对市内9家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检查,责令自动检测设备采样点位或参数设置不符合要求的两家污水处理厂予以改正,及时消除水污染隐患。
针对内源污染公益损害问题,立案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乌拉特前旗检察院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向乌梁素海增殖放流鱼苗,累计收割芦苇9.1万吨,增强乌梁素海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对湖区内约3000亩黄苔易发区域进行机械收割水草,有效遏制黄苔大规模暴发,降低沉水植物造成的底泥污染。
针对地下水超采公益损害问题,立案8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针对乌拉特前旗和乌拉特中旗超采地下水致使2022年以来地下水位连年下降问题,巴彦淖尔市检察院于2024年1月12日对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和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于2024年6月3日向两地政府提出检察建议。两地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开展整改,建设超采区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工程,置换灌溉面积11.72万亩;实施库水滴灌工程5224亩;对超采区1.01万亩耕地实行水改旱,对违规用水机井断电处理。2024年10月,乌拉特中旗地下水水位较上年同期上升0.46米,乌拉特前旗地下水水位进入稳定期。
【典型意义】
针对黄河流域湿地生态受损问题多元、公益损害后果严重,违法主体较多,涉及多地多层级多个行政机关的情形,检察机关以事立案,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分层级分类别推进公益损害系统治理;督促行政机关上下联动,形成层级监督整改合力,护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