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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IPO挂牌公司不用忧心了!股转最新指引,IPO申报文件与挂牌材料不一致就这样处理

梧桐树下V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3-29 22:0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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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梧桐编辑部

3月中旬,世纪天鸿(833456)因挂牌材料与公开披露的IPO申报稿存在多处不一致而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消息震惊了市场。有的挂牌公司索性决定申请从股转系统摘牌,以免给未来的IPIO带来麻烦。有的拟申请挂牌再IPO两步走的公司就打消了挂牌的念头,等条件成熟了再直接申请IPO。

3月28日,股转系统发布最新指引,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与IPO申报材料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


关于发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保证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挂牌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文件与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内容不一致的行为,解决挂牌公司与其他市场主体定期报告披露时间不一致的问题,我司制定《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现予以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挂牌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应当按照本问答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docx


全国股转公司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

一、若挂牌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文件与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内容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1.5,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第一时间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公布。


(一)若挂牌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文件与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一致,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披露内容包括:


1.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中应明确具体更正内容,且更正时间不得晚于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时间。若定期报告中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公告内容还应包括以下方面:


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Ø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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