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围绕建成区“九横九纵加一环。
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大型绿地公园、旅游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三类范围组织开展整治。
推进区域性交通组织规划,全面改善城市道路通行秩序,营造安全文明交通环境。
重点整治八类交通违法行为,具体为:
车辆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不按规定超车变道。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载货机动车违法闯禁行。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无证违法上路行驶。
使用过期临时号牌或者假套牌,客运车超员,货车载客、客车载货。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乘用车等非机动车载客闯红灯、上高架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设施等。
对全市范围内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挪作他用的大型建筑,进行全面摸排清理并限期恢复。
协调内部车位闲置时段较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小区开放内部车位,有偿停放,缓解路面停车难题。
鼓励支持相关单位利用现有内部闲置土地修建立体停车设施,满足停车需求。
加强对学校、医院、机关周边等重点路段交通管理。
开展交通信号和标识标牌的配时检查,对重点、堵点路口进行摸底调研,优化信号配时方案,完善道路标识、标牌,根据高峰、平峰、节假日等不同时间,优化信号控制方案,做好信号灯日常维护。
建立完善交通信息指挥平台,向科技要管理,努力实现交通管理模式的“智能型”转变。
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和社会力量对重点路口进行实时监控、警力部署,及时发现拥堵警情,调整警力分流疏导,缓解交通事故带来的交通压力。
严厉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行为。未取得班线或旅游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旅游包车未依法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擅自经营行为。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
严厉打击拒载、拼客、强揽、甩客、倒客、故意绕行的违规行为。
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禁止停车的路段随意停车揽客和在出租汽车内拨打电话、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查处未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违法行为。
禁止抢道、超速、乱停乱放、乱掉头、闯红灯。
禁止甩客甩站、私改线路。
严格执行进站靠边、进站减速规定。
加强非法营运三轮机动车、四轮电动机动车整治力度。
重点整治火车站、飞机场和长途汽车站周边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现象。
加强燃油电动三轮机动车和四轮电动机动车管理,禁止在全市范围内销售超标燃油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电动机动车。
督促清理整顿全市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强化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监管。
按规定对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实施强制淘汰。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行黄标车。
开展营运类黄标车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