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最近公布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就是对租户有很明确的保障,这个的确让大家耳目一新。
譬如说,如果租房的人和房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那么房东就不能单方面随意提高房租。还比如,合同如果没有到期的话,房东就不能以类似“我儿子要结婚”的名义,提前把人家赶出去。这些在过去的法律中,实际上都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也经常会发生一些租户权益受到伤害的事例。
据住建部公布的消息,全中国大概有1.6亿人是租房的。所以基本上没有保障的租户是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另据2016年的一份租房报告显示,租户平均的租房时间很短,平均换房时间是11个月,大多数人在8-14个月之间。
因此,一般租户也很难把“家”这个概念,深深地带到自己租的房子里去,渐渐也就形成了“北漂”这个概念。“漂”是什么意思?就是没根的意思,时间长了它早晚会是社会矛盾的一个触发点。
实际上,国外对租户的保护是比较完整的。在美国,比如说会对租金的涨幅与频率有明确的要求;包括成套住宅里面的配套家用电器也是要求提供的等等。同样的在欧洲也是这样,在德国,英国这种地方,一个房东如果想赶租户走其实是很难的。所以租户动不动就会签十年期以上的长约。
因此,国外的成熟经验,我们实际上也是可以拿来借鉴的。那么《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有什么好处呢?
在水皮看来,一方面是平衡了租户和房东的权益关系。一般来讲,租户对房东来讲就是弱势群体。英文中租户叫tenant,ten就是十个,ant就是蚂蚁,那就十个蚂蚁的意思,是一种散户的概念。因此也很难与房东构成竞价谈判。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出面来制定一些制度。
另一方面,我觉得条例对于目前缓和房价上涨,租金暴涨也有一定的好处。因为房地产的调控从政府来讲是一个从上而下的行为,对企业来讲是个从下而上的行为。那么从上而下的监管和调控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它不能根据市场的情况一会儿松一会儿紧,因为它是一项制度性的建设。那么在租金上有一定的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地缓和上涨的压力,对房地产的调控是一种柔性的支持,我觉得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对房价的上涨动力是一种对冲。
总的来说,条例的发布这对谁都是一个利好,并且是一个有利于长治久安的制度安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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