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过多轮修订和征求意见即将最终生效,可预见在新法生效之后的监管执法以及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诉讼或将活跃。从企业而言,应对新法生效应该做哪些准备和调整从而预先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
首先, 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商业贿赂条款,2024年12月25日公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与上一稿修订相比,删除了将交易相对方作为商业贿赂的受贿主体和经营者不得指使他人实施商业贿赂的内容。紧随的问题是,是否给予交易相对方的任何利益都可以不视为商业贿赂?是否通过第三方(例如经销商或者代理商)的给予行为就可以不视作为商业贿赂,或者可以减轻甚至免除相关责任?
其次,针对商业混淆条款,新增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等设置为其搜索关键词”的规定,从而将搜索关键词混淆纳入规制范畴。对于企业而言,实践中应当如何针对已有和新型商业混淆行为有效收集证据进行投诉举报乃至诉讼维权?
再次,作为反不正当竞争的兜底条款,第二条“商业道德”在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经常会被适用。商业道德和上述商业贿赂和商业混淆又会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可能的关联?
本次讲座,
祁达
律师将结合本人处理的案件分享经验,从诉讼和合规视角探讨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上述条款修订对企业带来的可能影响,以期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预案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