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消息报道说爱奇艺起诉杭州某家刷视频播放量的公司,索赔
500
万,一时间被业内人士讥笑不已。视频网站不是都在刷播放量吗?爱奇艺不是贼喊捉贼吗?爱奇艺为什么不去起诉刷量的影视公司这些节目出品方,为嘛起诉干脏活的刷量公司?
视频网站刷量已经是业内的公开的秘密,只是最近越来越离谱,已经成为网络视频内容产业的毒瘤,极大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7
年的一些新剧,如《欢乐颂
2
》全网播放量约为
252
亿,《人民的名义》约为
309
亿,《楚乔传》突破
400
亿,每个中国网民都看了
60
遍《楚乔传》,已然成为业界笑话。然而,视频网站却对播放量做出各种解释,证明数据的合理性,这次爱奇艺突然起诉刷量行为,令人莫名惊诧。
显然,刷量行为肯定损害了爱奇艺平台的利益,爱奇艺不会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去起诉刷量公司。
本来,刷量是大家心照不宣的行为,不但影视节目的出品方去刷,视频网站自己也刷。刷量可以给投资人一个好的交代,可以给广告主一个好的交代,也给视频网站提供靓丽的
KPI
数据。除了坑出钱的投资人和广告主,大家皆大欢喜,为何要去起诉呢,真是不可理喻啊。
其实,刷量不是这么简单的事,除了坑害投资人、广告主之外,刷量也是视频网站内部人员联手出品方坑害视频网站的利益。
除非是
NB
的
IP
或者有
NB
的大咖,一般情况下爱奇艺并不会出钱购买版权,而是以各种推广资源包和点击分成换取内容。看起来是非常公平合理的交易,爱奇艺有平台,有用户,给了各种推广资源之后,好的影视内容就会获得好的播放量,获得平台的付费分成收益、广告点击分成收益。然而,这种看起来公平合理的交易背后有巨大漏洞可以钻,一般都是内鬼和节目方联手操作,刷量只是个干脏活挣点小钱的。
举个栗子(并非真实,只是栗子而已):
某一部投资
1000
万元的网剧和爱奇艺签约,出品方提供网剧内容,爱奇艺提供首页推荐等资源包,上线第一个月单点
5
元,用户付费收入双方分成,广告收入双方分成。很多时候,爱奇艺还会提供付费会员卡作为对价。
对于爱奇艺的版权合作和运营人员来说,这时候的
KPI
一是该剧的播放量,二是发展付费会员的数量。完不成
KPI
可是要扣银子甚至是走人的。
对于节目方来说,播放量是必须要有的,但是更为关键的是,必须要收回投资和盈利,不然没法给投资人交代。
节目制作完成开始上线,第一个月单点付费,节目方找来代理公司,让
100
万人单点付费,共获得
500
万元收入。按照
55
分成,爱奇艺和节目方各分得
250
万元。当然之后这
500
万的钱必须返回去而且要代理公司有钱可挣。本片已经为爱奇艺增加
100
万付费用户,实现付费营收
250
万元。
第二个月之后,节目不再收费,改成广告模式,按照一个
30
秒贴片广告
CPM
均价
150
元,
37
分成,节目方拿
3
爱奇艺拿
7
。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点击量,刷量公司就要上场了,如果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