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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改革“成绩单”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我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7项。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60项,余下5项均在试点基础上有实质性进展。司法改革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将“一手抓方案质量,一手抓改革落实”作为推进改革的基本工作思路,先后召开全国法院司改试点工作推进会、全国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推进会及各类专项推进会、部署会20余次,有力推动改革落地生效。
第二,紧扣改革重点,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关键领域重点突破。
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试点法院普遍实行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普遍实现了“四个改变”:一是改变了过去院庭长批案不审案的情况,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二是改变了过去法官大包大揽的工作模式,优化了司法人力资源配置;三是改变了过去层层审批的模式,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四是改变了过去盯人盯案的传统审判管理机制,逐步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信息化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转变,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补足机制短板,以改革创新思维破解人案矛盾。
最高法发布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推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效率,推动适用电子方式送达和电子督促程序,推广电子卷宗移送,实行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探索开展在线调解和网上开庭;发布了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形成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合力。
第四,着力突破难点,推动实现及时有力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2016年,全国法院在前三年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23件37人基础上,新纠正重大冤假错案11件17人,数量达到历史新高。其中,河北聂树斌案、海南陈满案均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2013至2016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最高法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专门实施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正式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诉讼原则,从源头上防范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
第五,立足利民本位,坚持以人民福祉为中心不动摇、不松劲。
一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二是推进司法救助机制改革;三是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四是探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五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六是继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第六,找准问题症结,以失信惩戒为抓手大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承诺用“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一年来,我们找准了“执行难”问题症结,精准发力,猛药治疴,通过完善网络查控系统、联合信用惩戒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系统,有效解决了“财产难查找、失信难惩戒、信息难公开”等难题。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政法动态
在全国“两会”即将开幕之际,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展情况和亮点工作,并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2013-2016)》(白皮书)。【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