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记者施琦 通讯员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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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清禹越镇沈某今年43岁,与妻子一起经营了一个3亩大的水产养殖场——3号鱼塘,已经五年了。
去年9月,沈某从菱湖购买了11万余条黄颡鱼(俗称汪丁)幼苗后便将其放入3号鱼塘养殖至今。今年4月中旬,沈某为了降低鱼的发病率,便在鱼塘里投放了一包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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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他划船至鱼塘中间,在小船的船舱里舀上水,再把一包绿色的粉末放进小船船舱的水里进行稀释,再用大的勺子把稀释水泼到鱼塘里,自以为无人察觉。
可4月下旬,德清县农业局就来到沈某的鱼塘进行了检查,抽取了3号鱼塘里黄颡鱼的样本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沈某养殖的黄颡鱼体内孔雀石绿含量为13.8μg/kg。
沈某放在鱼塘里的孔雀石绿是什么东西?
图为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对鱼体水霉病和鱼卵的水霉病有特效,但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我国在农业行业标准《NY5071- 2002无公害食品鱼药使用准则》中明确将孔雀石绿列为禁用药物,沈某却并不接受这个结果,在7月份要求重新检测。于是,农业局把鱼样送到省里检测,但结果可想而知:鱼体内的孔雀石绿含量还是超标。
可是沈某仍不死心地想要推卸责任,便谎称是鱼塘周边的一个围巾厂对鱼塘水质产生了影响,才导致3号鱼塘内的黄颡鱼受到了污染。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今年8月,县农业局又在围巾厂的排放口、鱼塘的取水口、鱼塘内三个地方采样检测孔雀石绿,可检测结果均未超标的。11月,农业局再次对沈某鱼塘内的黄颡鱼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9.53μg/kg,依然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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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某虽然在水里只放了八两左右的孔雀石绿,但是已经造成超标,农业局依据规定对沈某做出了罚款8000元的处罚。
现在正是鱼成熟上市的时间,万一上了餐桌,后果不堪设想,还好目前德清警方已经抓获了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沈某。10万斤的鱼已经被控制,没有流入市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还好没有流入市场,这简直就是谋财害命啊!支持依法严惩的怒戳大拇指,看看谁还敢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