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晨报(shxwcb)、辽沈晚报、央视新闻、都市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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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突发意外去世(母亲已在此前去世),股票账户中有200多万元的现金!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儿子马先生想取出这笔钱却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好不容易办齐了所有证明,仍然遭到证券公司的拒绝……
2015年3月,沈阳市民马先生的老父亲意外摔倒受伤,经抢救无效去世。由于事发突然,老人一句话也没留下。
“我母亲之前也去世了,老两口就我这一个孩子,这两年老爷子都是我照顾的。”马先生说。
今年八九月份,马先生的妻子忽然想起老人还有股票账户。马先生去证券公司一查,老爷子的账户里面有229万多元,都是现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里只有不到300元钱。由于老人是突然去世,账户名和密码,马先生都不掌握。
得证明儿子是儿子 还是唯一继承人
“证券公司让我去公证,说得证明系父子关系,而且老人还不能有其他继承人。”马先生说。
按法律规定,遗产应该由父母、配偶、子女来共同继承,马先生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就是必需的。
“母亲是2010年去世的,时间不远,去派出所开出来了。”马先生说,“困难的是,爷爷奶奶姥姥都是上世纪80年代去世的,姥爷去世得更早,是上世纪70年代。真是找我的七大姑八大姨啊,总算把几位老人的死亡注销证明给开出来了。”
2016年10月18日,沈阳市皇姑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公证书上记载了马先生父亲在证券公司账户中的余额。“兹证明被继承人马某某、乔某某的遗产由其儿子马先生继承”,公证书中明确表示。
因账户有人操作过 证券公司将其冻结
拿着千辛万苦办下来的公证书,马先生夫妇又来到证券公司,结果父亲名下这笔资产还是取不出来。
“原来,在我办理公证这个过程中,有人用这个账户进行了几十万的股票交易,钱没有损失,比之前多了二三十块钱吧。”
“证券公司说查不出来操作者是谁,我们就更查不出来了。有可能是老人生前委托什么人帮着打理过这个账户,我们是完全不知道啊!”马先生说。
因为出现了新问题,证券公司将账户冻结,并拒绝了马先生将钱取出的要求。
经过交涉,证券公司将账户的管理权交给了马先生。“他们允许我把这个账号和密码改了,现在这个账户只有我能操作了,但就是取不出来钱。”
证券公司向马先生出具了一份书面回复:“……发现自老人去世以来,老人的账户中仍存在资金转账及股票交易记录,且您作为该账户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并不知道老人账户的股票交易密码和资金转账密码,对老人账户内股票交易、资金转账及实际操作人情况并不知晓,与账户相关联的银行卡也没在你的手中;公证书也未对此情况进行说明。”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我部认为老人的账户存在被盗用或被其他人操作、借用的可能性,不排除存在资产权属纠纷的可能……为避免日后引发资产权属纠纷,我们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办理司法确权。”
对于马先生面临的问题,律师表示:“当事人已经有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来证明自己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那么证券公司就应当对遗产继承积极配合,即便有人在老人去世后操作过账户交易,也并不影响马先生的合法继承权。”
所谓司法确权,就是让法院来认定这笔钱是谁的。律师表示这个建议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先不说公证书已经证明了马先生的继承权,就司法确权来说,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是在双方对于这笔钱有纠纷的情况下到法院来认定。马先生不知道是谁操作过这个账户,他在这笔钱上与别人又没有纠纷,让他去法院确权,根本找不到被告。
父母去世后,作为独生子女在继承上遇到很多麻烦,这不是孤例。
【案例一】
杭州独生女小丽,她在继承父亲遗留的房产时,由于父亲也没有立下遗嘱,曾被房管局告知: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提供法院判决书。小丽找到公证处,公证处则要求她把父母的亲戚都找到,带到公证处才能办继承公证。
原来,小丽的父母去世时奶奶还在世,所以父亲的三个兄弟姐妹从法律的角度讲也是房产继承人。只有证明这些人都放弃了继承权,小丽才能拿到房子。
建议 | 提前设立遗嘱 避免遗产纠纷
“要预防这样的情况发生,只能由父母事先立下遗嘱,确认财产由子女继承。”律师建议大家,不要避讳生前立下遗嘱。他说,在《继承法》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而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时,按继承顺序,由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先立下遗嘱,能避免这些麻烦的产生。股票账户也是一样。
此外,律师还强调,作为父母的婚后共有财产,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必须由父母一起签立。同时,最好有公证人现场进行公证,并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凭证,以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最近接连看到这样的案例,看来相关法律有必要科普一下了!看完有收获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