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
博白
县委政法委
拟
对
朱文武等
4
位
同志的
先进
事迹
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具体如下
↓
↓
↓
为弘扬社会正能量,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鼓励见义勇为行为,
全力推动平安
博白
建设
。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
护
条例》,
博白
县委政法委拟
对
朱文武等
4
位
同志的
先进
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
现将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沙河小伙勇救落水女群众
朱文武,男,汉族,1990年6月生,广西博白县沙河镇礼安村珊瑚冲队村民
2024年11月10日下午4时许,沙河镇礼安村男青年朱文武驾驶摩托车在去镇上拉货回家途中经过沙河大桥时,发现大桥中间有群众聚集围观。顺着围观群众指去的方向,他发现在距离大桥下游三四十米处的南流江中心,水面有一名女子脸部朝上,同时双手拍打挣扎,看上去已筋疲力尽,随时有被江水吞噬的危险,情况十分危急。
朱文武见状,立即驾驶摩托车到礼安村一侧的桥头,迅速寻找救援工具。他不顾一切穿过杂草堆和后屋恶狗狂吠,在江边发现了一条小竹筏(长约5米,宽约0.8米,塑料排水管制成),他毫不犹豫地跨步上竹筏,拿起竹竿,便划向江中,全力向落水女子靠近。随着竹筏逐渐靠近落水女子,朱文武发现女子的眼神已经变得迷离。他深知时间紧迫,必须尽快将女子救上岸。于是,他一边小心翼翼地调整竹筏方向,一边大声呼喊女子,试图让她保持清醒,但每当竹筏要靠近女子时都被水流冲开,经过几番尝试,竹筏终于靠近了女子。于是朱文武迅速将竹竿伸向女子,女子一抓却使得在微波江面上摇曳的竹筏变得更加不稳定,同时朱文武能够感觉到竹筏在水中晃动加剧,每一次拉动竹筏都不停地摇晃。经过多次尝试,女子在生死关头似乎找到了最后一丝力量,她拼尽全力抓住了竹竿。经过一番艰难的努力后,朱文武成功的抓住了该女子的双手,在竹筏尾部的朱文武欲发力将女子拉上竹筏时,竹筏欲要侧翻,经过调整和不懈努力,成功将女子拉上竹筏。此时的女子已经全身湿透,趴在竹筏上,脸色苍白,瑟瑟发抖,于是载着女子往岸边划去。上岸后,将女子移交给由已经在岸边等候的民警,朱文武没有多言,悄然离去。
二、二级路急弯陡坡上小车侧翻 三名路过司机遇见停车救人
王毅,男,汉族,1993年4月生,广西博白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辅警
朱海宾,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广西博白县江宁镇江宁社区居民
蓝梁,男,汉族,1975年1月生,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六荣村竹塘队村民
2025年1月17日晚上9时45分左右,博白县公安局辅警王毅驾车到国道G359博白往那林镇方向的大朴岭颈下坡路段急转弯处时,有3辆小汽车朝同一方向行驶。突然,走在最前面的车辆猛地撞上路右边的防护栏水泥杆上,整辆车随即侧翻在公路边上。跟在事故车后尾的那辆小汽车未做停留加速经过。紧跟在后面的王毅看到这一情况,立即靠边停车。下车后看见事故的车辆冒起高高浓烟,随时有起火和爆炸的可能。此时,王毅意识到事情严重,马上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向过往的车辆招手叫停,一边向事发车辆跑去。随即朱海宾和蓝梁两名过往的司机停了下来,一前一后跑到失事车辆边上。王毅跑到事发车辆前,从挡风玻璃往车内看驾驶位有一个人头倒下,脚朝上,一动不动。经过大声呼喊和拍打玻璃,那个人毫无反应。为了救人,王毅用力拉朝上的驾驶室门,但是没办法打开,于是王毅用脚使劲踢挡风玻璃,只是凹下一处,还是无法打开。幸好朱海宾从地上捡来一根在车顶掉下来的铝合金棍条递给了王毅,他接过铝合金棍便用力敲击挡风玻璃,累了朱海宾就接上敲,蓝梁则用钢钩砸。经过几分钟的击打,挡风玻璃终于被打破有足够的空间。此时司机也清醒了,王毅便伸头过去询问司机有没有事,司机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为了防止司机二次受伤,王毅不再用棍打,徒手扒开玻璃。并用尽全力将1.8米高的大个子男司机从车内拖了出来,扶他离开事故车10多米远,朱海滨和蓝梁两人则在车的前后方叫停过往的车辆,以防汽车爆炸造成更大伤害。
此时,失事的车辆冒烟减少,那位司机也有所清醒,王毅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已被划伤流着鲜血,衣服上下也沾上血迹。过度疲劳的王毅当时感到全身无力,瘫坐在地上20多分钟才恢复过来。待交警赶到现场后,王毅才赶往医院处理伤口,朱海宾和蓝梁也随之离开现场。
本次公示自2025年2月26日开始至2025年3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博白县委政法委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委将朱文武等4位同志英勇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联系电话:0775-8239639
传真号码:0775-8222179
地址: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63号
邮政编码:537600
中共博白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