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PPP知乎每周将会跟大家分享王守清教授对PPP的一句精彩点评
【教父寄语·第二十八周】
谁使用公共设施谁交费更公平,但政府要保护穷人,免费或廉价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
——王守清
又一周,时间很快。又一周,事情很多。PPP知乎每周六推出周末特辑【又一周】。浩如烟海的资讯,纷繁嘈杂,我们为您抽丝剥茧,去伪存真;刀光剑影的市场,瞬息万变,我们为您汇总剖析,一网打尽。跟随我们最敬业的团队和最专业的小编,不用东奔西跑,何必四处关注,PPP行业一周动态,只看【又一周】 ,就够了。
【又一周】栏目一览(8.7-8.11):
又一周·PPP知乎概览
又一周·PPP活动广场
关于发布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在线填报的说明
(可参见PPP知乎8.7【005】)
为提升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效率,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76号)有关要求,今年仍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示范项目申报。为便利申报操作,提升项目信息填报的全面性、准确性,现发布《示范项目信息填报说明》,供申报参考。
雄安新区首个投融资平台成立,100亿元资本金将撬动多大投资量?
(可参见PPP知乎8.7【209】)
雄安新区首个投融资平台——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雄安建投”)近日注册成立。自4月1日党中央决定设立雄安新区以来,各项工作已紧锣密鼓进行,包括编制规划、开展地质调查、为先行启动的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项目做开工准备等。雄安建投为河北省国有独资公司,初期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雄安建投致力于构建新区投融资体系,将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开展PPP项目合作。
中国第一个水务BOT项目今日圆满移交
(可参见PPP知乎8.10)
8月10日下午,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BOT项目移交
仪式在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B厂现场隆重举行。项目移交单位成都通用水务-丸红供水有限公司(即项目公司;是威立雅集团和日本丸红公司为该项目在成都注册的特许权公司)及其股东方法国威立雅集团中国区和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相关负责人,项目接收单位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成都市发改委、国资
委、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移交仪式。点击本文“阅读原文”可下载亚洲开发银行对该项目贷款的完工报告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可参见PPP知乎8.10【00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社会领域产业发展的作用,现将我委制定的《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磅!最高法院依法认定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PPP变相举债行为的责任
(可参见PPP知乎8.11【00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出了30项意见。其中要求:依法认定政府违法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认定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基金、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作出的行政行为或者签订的行政协议的性质、效力和责任,明确裁判规则,划出责任边界,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集聚。意见还涉及到金融工作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近年来的新型金融业务。
82亿重大项目“泡汤”
(可参见PPP知乎8.11【107】)
8月8日晚间,成都路桥发布了一份《关于宜威高速公路项目进展》的公告显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宜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当日分别收到宜宾市政府发来的《关于解除的通知书》和《关于解除的通知书》。上述《通知书》显示,公司不再具有投资建设宜威高速公路项目的权利,也不再享有宜威高速公路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不再享有对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等权利;成都路桥缴纳的履约担保金现500万元依约不予退还;宜威项目相关协议解除后互不另行承担法律责任。
“法眼”看方案
(可参见PPP知乎8.7【独家】)
实施方案是整个PPP项目如何实施的顶层设计,是提供给政府进行PPP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指导PPP项目规范、有序运作的工作指南及纲领性文件,其重要性不得而知。笔者是一名从事法务工作的律师,参与大量的PPP项目咨询服务及担任政府PPP项目专项顾问工作的实践,本文中,笔者就结合自己的PPP业务实践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谈谈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认识和理解。
2017年7月全国PPP项目市场动态
(可参见PPP知乎8.8【独家】)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独家每月向市场发布全国PPP市场的最新动态,数据包括项目成交金额、分区域项目成交状况、分行业项目成交状况、当月十大项目和十大社会资本,以及民营企业参与PPP的数据专栏,并提供最新PPP相关政策文件介绍和PPP重要活动介绍。
“一带一路”务实梳理及PPP探讨(社会资本篇上)
(可参见PPP知乎8.8【独家】)
一直以来获得世行、亚行、日元贷款等支持的项目,以及“经济新常态”下,各地主导优势产业向国内外开拓市场、释放产能,都在广义的“一带一路”范畴内。
为利用好“一带一路”项目机遇,企业应注重情报预备,行动准备及研究储备。情报预备上,紧跟与部委、商业伙伴、相关协会等的信息释放,重视可能有利的政策和项目机会。行动准备上,触碰、实践“一带一路”上的合作机会,关注对标企业的市场动向。一定要靠近对手,无论竞争还是合作。研究储备上,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取经,了解案例成败得失,摸索合作规则和目标市场背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荒驰。
“一带一路”务实梳理及PPP探讨(社会资本篇下)
(可参见PPP知乎8.9【独家】)
承接上文,通过具体实例进行分析。
简单来说,一带一路沿线绝大部分国家整体发展水平落后中国10到20年。换句话说,中国的人、财、物、技术都是占优势的可输出资源。截至2017年5月,中欧班列共开行1000列,国内开行城市达到28个,到达欧洲11个国家29个城市。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劳动力数量高达8亿,根据预测,2020年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将达2亿人,在全世界首屈一指。随着企业走出国门步伐加快,大量中国工程技术人员走出国门,参与世界各地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都是“一带一路”中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人才。
浅谈PPP项目资格预审
(可参见PPP知乎8.10【独家】)
自2014年以来,我国关于PPP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层出不穷,为PPP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充实的基础,即便因为部分文件按照不同的逻辑规则设计,相互之间难免存在着不协调之处,但是依然不影响PPP项目如火如荼的发展势头。笔者近两年来参与了多起PPP项目法律服务工作,多数项目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目前想通过自身参与服务和评审的PPP项目经验,来浅谈一下PPP项目采购阶段的资格预审程序。
此篇致敬113号文——简述519各阶段需完成的任务
(可参见PPP知乎8.10【独家】)
众所周知,在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金融司发布《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文,附件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图”,把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划分为5个阶段,19个步骤,江湖人称“519”流程。
本文简述PPP项目从项目识别阶段一直到项目移交阶段,各阶段中每个步骤需要完成的任务,以供政府、实施机构、财政部门和社会资本参考。
中标联合体可否改变内部出资比例签署采购合同? ——以某PPP项目为例
(可参见PPP知乎8.11【独家】)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具有综合性强、周期长、投资大等特点,其全生命周期涵括了投资、融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阶段和内容,单一的投资人一般不具备全流程的运作能力。因此各方社会资本出于
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考虑,通常会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PPP项目。但由于联合体的特殊性以及不同联合体成员在项目中的利益出发点存在差异等原因,难免会出现联合体部分成员在PPP项目的采购阶段及后续项目合作期内提出特殊诉求。本文拟结合笔者处理的一个案例,探讨在PPP项目采购阶段,中标联合体是否可以改变联合体内部成员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签署采购合同这一实务问题。
《PPP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之万商天勤篇
(可参见PPP知乎8.8【PPP条例专题】)
2017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出“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于这一里程碑式的文件,
业内反响强烈,万商天勤结合近四年在PPP业务领域积累的经验及实践中亟需解决的立法问题,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逐条提出以下意见,仅供业内讨论,立法者参考。
叶继涛:PPP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完善建议
(可参见PPP知乎8.8【PPP条例专题】)
国务院法制办:
贵办官网发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我们逐条认真研读。现提出如下修改建议,供贵办参考。(包括总体初步认识、具体修改建议、建议增加的条款。)
姚毅:对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之管见
(可参见PPP知乎8.9【PPP条例解读】)
笔者以为,该《条例》既为一版“征求意见稿”,不同专家从各自不同的专业角度出发,站在“法治”的高度多多审视《条例》的问题所在,以对其中需要调整或修正之处进行解析,给出建议,这样或许对于下一步出台正式的《条例》或更高位阶的立法比较有积极的意义。故笔者在此除了对于《条例》的公布(特别是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出台)同样报以热烈的掌声之外,本文将结合目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发展的政策走向及现实问题,主要就《条例》中不甚全面、尚待商榷之处,提出建议。
《PPP条例(征求意见稿)》点评之乃良篇
(可参见PPP知乎8.9【PPP条例解读】)
随着时间延续,实践深入,市场日益渴望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上而不是操作细节上有个明确的说法,否则,日积月累,说不定会集中爆发。市场目前需要的是重口味的满汉全席,而现在仅仅是餐前小点,顶多是地方小吃。小吃能解馋,但不扛饿呀!本文
讲讲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满汉全席”,我们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地方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