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情景如下:
某公司的总经理最近跳槽,公司需要招聘一个新人来担任总经理。猎头公司物色了两个候选人,A 和B,并提供了两个人的背景信息。假设A 总共有七条正面信息
(a1, a2, a3, a4, a5, a6, a7)
,B 有四条正面信息
(b1, b2, b3, b4)
,两人均无负面信息。招聘委员会由三个成员
(X、Y、Z)
组成,为方便起见,公司成立了三个招聘委员会,来比较看哪个委员会招的人最合适。
在委员会开会之前,每人拿到的信息如下:
研究者预测,在招聘委员会 I 中,所有三个成员X、Y、Z在开会讨论之前都获得了关于两个候选人的所有信息,然后进入讨论做出决策,结果应该没有悬念,因为A的优点数量大于B,大家会选择A 担任总经理。
在招聘委员会 III 中,每个人只获得了关于A 的三条信息,B 的四条信息。因此在开会之前,他们单独做出的判断很可能是B。但是,进入小组讨论之后,每个人都披露自己知道的信息,那么所有有关A 的正面信息都会被披露出来。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到最后,大家也会了解到 A 有 7 条正面信息,而B 只有 4 条,这个小组也应该选择 A。
那么,招聘委员会 II 的情形又如何呢?每个委员会成员在讨论之前拥有 A 的 5 条正面信息和 B 的 4 条正面信息,事先很可能倾向 A。虽然关于 A 的第五条信息每个人拿到的内容不同,但自由讨论时所有信息都会披露出来,所以最后大家也应该看到 A 总共有 7 条正面信息的,也应该选择 A担任总经理。
但有趣的是,实验结果与预测的并不一致。在重复了十几次实验之后,研究者发现,所有招聘委员会 I 的选择都是 A,大部分招聘委员会III的选择都是B,而招聘委员会II 的选择虽然多数是 A,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选择了B。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研究者对委员会讨论的录音进行分析,发现了几个原因。
首先是“公共信息偏差”,也就是说,那些在讨论之前大家共享的信息
(shared information)(比如委员会II 中的 a1-a4 和 b1-b4, 以及委员会III 中的 a1 和 b1-b4)
,确实在群体讨论过程中受到了大家的极大重视,常常被反复提及并讨论。
其次是“先入为主偏差”,就是那些没有共享的信息,或称独特信息
(unique information)(如委员会II 中的 a5, a6, a7 以及委员会 III 中的 a2-a7)
,往往得不到大家的关注,常常是提出来之后就被束之高阁,最后没有成为小组决议的判断基础,因为它们与小组成员讨论之前作出的判断不一致。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群体讨论之前信息分布的状况,会对最后的群体决策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换言之,假如上级领导想要控制操纵信息,使委员会作出他们想要得到的决策的话,只要事先对不同的成员披露不同的信息就可能达到目的。再说得明白一点,就是通过披露某些信息、同时隐瞒另一些信息,人们就可能根据那些已知的信息先做判断,形成先入为主的印象。之后,他们即使获得了与原先判断不一致的新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也得不到重视,被放在一边,成不了最后决策的依据。这时,虽然做出的判断已经距离真相比较遥远,但是决策者却茫然不知,还以为自己做出了最准确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
不是判断者本身的能力问题,而是他们得到的信息导致了其判断的错误。信息本身以及得到信息的先后次序,都严重影响了最后判断的准确性。
因此,选择陪审团成员的两条简单基本原则就变得无比重要:(1)事先无知、无立场;(2)全部的信息和证据让所有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获得,方能保证最后判决的客观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