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强调:
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
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
优先调度新型储能
,实现日内应调尽调
,减少弃风弃光。
尽量减少主力煤电机组频繁深度调峰、日内启停调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遵循市场交易结果调用各类调节资源。
2)
2027 年实现存量煤电机组“应改尽改”。
鼓励煤电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配置调频储能。
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度布局一批调峰气电项目,进一步提升气电调峰能力。
3)
积极布局
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
,充分
发挥新能源主动调节能力。
完善相关市场机制,
鼓励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充分发挥配套储能和智慧调控的作用;
试点探索
沙戈荒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协同调用机制
,优化基地整体涉网性能,
提升稳定支撑能力
。
4)电力现
货运行地区,
通过市
场竞争形成合理峰谷价差,
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现货市场。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
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
以市场为导向确定容量需求和容量价值,
对有效容量合理补偿
,引导各类资源向系统提供中长期稳定容量。
尚未实现现货运行地区,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各地区根据净负荷曲线优化峰谷时段划分,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
5
)高质量
建设一批生态友好、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充分发挥抽水蓄能削峰填谷等多重作用,提升系统支撑调节能力。
6
)
以市场化方式
引导具备条件的可调节负荷参与电力运行调节
,明确以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方式规范化、规模化、常态化、市场化参与系统调节的方案,健全完善负荷侧响应资源的调度运行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
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
1、“十四五”新能源年新增规模不断创能新高!
“十四五”以来,新能源年新增装机规模快速增长。2023年新增接近3亿千瓦,2024年前11个月新增2.58亿千瓦,全年预期超过3亿千瓦。具体如下图所示。
新能源装机的快速增长,给消纳带来巨大压力。
根据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数据,
2024年1~11月,全国风电利用率96.3%、光伏利用了97%,与去年同期的97.1%、98.1%相比,均有所下降。部分地区的弃电量超过10%。(详见《
西藏弃光率达34.8%,全国11月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
》)
6月4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提升消纳的四项重要工作,包括:
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原文件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和《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用水平,有效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因地制宜推进调节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