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江乐天
《2023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指出: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问题突出。疫情后,海洛因、冰毒等主流毒品价格依然较高,吸毒群体转向更易获取、价格较低、效果相近的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依托咪酯滥用问题尤为突出。这是该报告首次将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作为单独部分提出,强调了此类问题愈发严重的态势。其中,成瘾性物质滥用以药物滥用现象最为突出。
药物滥用指的是在非医疗目的下,大量且反复地使用具有依赖性或潜在依赖性药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依赖性,药物滥用者会对药物产生心理上的强烈渴求,进而可能表现出强迫性的觅药行为,滥用者停药后会出现戒断症状。(2)隐蔽性,一方面,成瘾性药物的制造、运输、购买等过程监管力度还有欠缺,导致药物滥用人群容易获取目标药物。另一方面,滥用成瘾性药物的后果与吸食传统毒品有所区别,有些难以被外人察觉。(3)滞后性,与毒品不同,在药物滥用的初期,滥用者可能只表现出轻微的不良反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滥用者的各项身体机能都会受到严重损害。
长期或过量服用成瘾性药物,会使人产生异常状态。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药物可能导致神经麻痹、幻视幻听等症状,造成中枢神经系统的不可逆损伤,对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在社会层面,药物滥用者的行为模式会发生显著变化,变得情绪不稳定,暴躁易怒,这会导致家庭关系的紧张和社会的不稳定。
就药物滥用的原因来看,一是相比于传统毒品,一些成瘾性药物价格较低,获取更为便利,药物贩卖人员还通过一些方式规避物流检查,这使得成瘾性药物的购买与流通具备了极高的隐蔽性。二是不良网络文化诱惑性强,网络平台充斥着一些宣扬吸食成瘾性药物刺激感的文章和视频,使滥用者产生一种错觉,认为过量服用药物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吸毒的“安全”行为,从而忽视了药物滥用的严重后果。三是一些药物未被列管,无法以吸毒贩毒行为予以处罚。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只能采取训诫、签订责任书等手段,震慑效果有限。
我国法律规定的毒品具体包括《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品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所列管的123种麻醉药品、166种精神药品和220种非药品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整类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根据《2023年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纪要》(《昆明会议纪要》)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国家管制的、没有医疗等合法用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一般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非法生产、销售未列管成瘾性药物的行为一般以非法经营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之外,遏制药物滥用危害还需要采取包括精准监管、强化宣传教育和开展救治帮扶等在内的综合治理措施。
部门协同要“滴水不漏”。
公安机关应携手市场监管、交通、卫健等部门,共同构建覆盖成瘾性药物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全链条的监督管理体系。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定期举办联席会议,共享工作进展,深入探讨并解决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要积极推动与企业之间的数据联通,打破信息孤岛,以实现更为精确有效的管控。
宣传教育要“水滴石穿”。
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通过大数据筛选出滥用人群信息,及时对其进行面对面教育,预防不良社会后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成瘾性药物的危害,从源头上减少成瘾性药物的滥用现象。加强网络平台监管,防止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引诱社会大众尤其是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滥用成瘾性药物。
救治帮扶要“涓滴不遗”。
出于对社会公众负面评价的恐惧,众多药物成瘾者鲜少主动向专业治疗机构寻求帮助。社区应建立起有效的成瘾性药物滥用人员社会帮扶机制,宣传药物滥用危害和专业帮扶举措,对药物滥用人员开展精准帮扶,并将需要专业治疗的药物滥用人员向专业治疗机构转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