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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山为业
东南山场的界址争讼与确权
丛书:历史人类学小丛书(第二辑)
杜正贞 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3
古代的文人、画家常常对山林寄托以出离尘嚣缰锁、比邻烟霞仙圣的想象,但现实中的山耕、山居,是另外一部历史。“以山为业”一方面是说人们以山场为生计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在说人们围绕着山场资源形成各种权利关系,这些权利关系,在传统中国通常被笼统称为“业”。
唐宋以来,东南山场被加速开发。从最初的“无主”状态,即山场上的所有资源对所有人都开放,到山场被现代测量手段精细测量划界、人们以各种权利证明对山场中的特定资源和各种权利进行确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界”的出现,是这个过程中关键性的一步。“界”是山场确权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也是山区的人们在“以山为业”的实践中,逐渐创制并明确的一套有关山场的知识。
杜正贞
,香港中文大学博士,现为浙江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方向社会史、法律史,研究兴趣涉及基层社会、法律、习俗和民间信仰等。著有《村社传统与明清士绅:山西泽州乡土社会的制度变迁》《近代山区社会的习惯、契约和权利——龙泉司法档案的社会史研究》等。
引 言 1
私占与定界 19
依山而居 21
树封立界 26
山坟与坟山 37
寺观占山 46
结界与经界 67
作为山林寺院神圣空间的“界” 72
南宋经界与寺观山场的登记 87
积步与税亩:山业记录中的界址和面积 97
争山争界 117
南宋的山界争讼 121
鱼鳞图册中的山场信息 132
明清山场争讼及鱼鳞册籍的应用 148
未登记山场的界址争讼理处 183
界址的定名和演化 203
民国时期的地籍调查与山界争讼 233
民国地籍调查中的山场信息 237
土地陈报与山场争讼 250
政区之界与山产之界 264
结语:界与确权的历史 277
“洞天福地”的另一面:作为生计资源的山 279
在“公地悲剧”之外:从历史角度看山场确权的出现 294
赋役制度与山场确权 309
山场的“权利束”与权利的边界 325
后记:山里人的故事 347
自 序
1930年1月13日,任职于浙江省建德县(今建德市)统捐局的安徽桐城人方琦(梅庵)向建德县县长告状①。据他说,自己早年即响应当地政府种植森林的倡议,在民国十七年(1928)春正式向县政府承买了位于东乡杨家庄的一处官山,整个承买程序的档案卷宗历历可查。
民素报实业主义,当民国七八年间即蒙张前知事良楷面谕提倡,即经在于杨家庄地方调查得无主官山数十亩,圈收入户,先后种植松树,为数不计……惟是山虽管有,税尚虚悬,图免日后之纠纷,宜谋产权之确定,自应查照承买官荒条例,报请勘查,估价给照,俾裕赋课而保永久,为此照绘山图,注明土名亩分,备书呈请,仰祈钧府鉴核,派员勘查饬估,仍赐转呈定案,须照执业,毋任企感。
申请书写得入情入理,也说明了承买官山的完整程序。经过田赋征收主任查勘、绘图、定价、山邻保证等程序,承买申请上报至浙江省财政厅。省财政厅重新核定山价,其间两次要求重新绘图。最后,在1928年9月9日颁发给承买执照。执照上盖着“浙江省政府财政厅印”的大红章,明明白白白地写着:
方梅庵承买坐落建德县东乡杨家庄(土名)徐回坞、塘吼垅地方官有官产山地……计开四至:东至徐家塘,西至山降,南至山路眠羊里,北至黄山杉树湾。面积东西共……(空白,加印“详细丈尺粘载图中”)△△顷三十亩一分△厘,每亩价银二元一角,共计价银六十三元二角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