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感觉过的特别快,
转眼就到周末了。
其实在深圳当上班族还真是不错滴,
6月1日起,深圳的基本工资提了!
从2030元/月上调至2130元/月。
不仅如此,深圳有2个区还发补贴!
哪两个区?
福田区、龙华区
是不是很羡慕这两个区的朋友们?
而且这补贴还不少呢~
福田最高15000元!
龙华最高30000元!
真的好羡慕噢~
这是由“福田英才荟”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
硕士12500元/人,
博士15000元/人。
深圳市现执行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福田区政府在此标准上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照硕士12500元/人、博士15000元/人给予配套补贴,配套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在福田工作的朋友们可以领: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福田区人才租房配套补贴
合计:
硕士37500元/人!
博士45000元/人!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2016年4月1日后经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2016年4月1日前已经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或已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并在2016年4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除外);
2、具有深圳本市户籍的;
3、在引进本市后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申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在辖区企业缴纳的(自主创业者需申报之前连续在辖区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深圳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
4、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有关条件并已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续发审核)并全额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申报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人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验证证明(收原件);
《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人社保清单(收原件)、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验原件、收首末页复印件)或创业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深圳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附件,收原件)。
申报:申报人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并全额领取补贴后,向区人力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审核:区人力中心汇总配套补贴申报及申报人名单,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五个工作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本次申报终止;
发放补贴: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中心将申报人纳入配套补贴发放名单,将配套补贴款拨付至申报人的银行账户。申报人因个人信息不准确造成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在更正个人信息后纳入下一个拨付周期。
好羡慕有钱领噢~~~
除了福田区,龙华区也追加了!
↓↓↓
今年4月25号龙华区发布了,
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操作规程。
本科15000元/人!
硕士25000元/人!
博士30000元/人!
再加上市级的租房补贴,
硕士45000元/人!
博士60000元/人!
(一)这里说的新引进人才,是指符合深人社规〔2016〕20号文规定条件,落地龙华区就业,且于2016年8月28日(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二)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具有深圳户籍;
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申请月份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
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注: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资格。
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需按申报系统要求的格式扫描原件上传)
《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此表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后可自动生成。下载后需由本人在“申请人声明”处签名,并由用人单位(须与申请人缴交社保单位一致)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面上;
金融社保卡:须与申请表上填写的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一致;
区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缴交社保与实际工作须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如属派遣性质的,另须提供申请人在区内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实际工作单位印章,但派遣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应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首份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首份引进审核文件落款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之后的需要提供该份文件,之前的可不提供);
学历证书:在深圳市首次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按以下程序申报:
申请:由本人或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龙华分厅(http://wsbs.szlhxq.gov.cn/sxgl/home),进入“个人事项”注册个人或者单位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选择“部门服务”—“龙华区委组织部”—“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业务进行在线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同时扫描上传本操作规程第六条明确的申请材料。
审核:龙华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对申请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龙华区委组织部审批。
公示和拨付:经审批纳入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的申请人,在龙华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rsj.szlh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恭喜福田龙华的朋友们~
其他一些事项,你们也要注意下噢~
↓↓↓
申请人因个人信息不准确造成配套租房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在更正个人信息后纳入下一个拨付周期。
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操作规程施行后,已领取完龙华区新引进人才在市的基础上50%配套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本操作规程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等额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至2016年8月28日期间引进落地龙华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市里已按照深人社规〔2016〕20号文规定标准补发了差额部分,可按照本操作规程第七条申请程序,一年内向龙华区申请市补发差额部分50%的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本操作规程施行后,其他新引进人才不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条件,但符合《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且已经领取完市租房补贴,可按照2016年3月21日发布的龙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操作流程,申请在市的基础上50%的配套租房补贴。
你是福田区的还是龙华区的呢?
你们好幸福噢!!!
别忘记去领钱啊~
剩下8个区的朋友们,
抱紧二爷吧~
·End·
来源 幸福福田、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本地宝
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
二爷的工资就涨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