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真实世界中的人类行为与制度,有较强学术兴趣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对社会科学各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分析视角有所了解,并积极尝试将其结合、运用到有关法律议题的思考和探讨中。选修学校相关院系开设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基础或通识课程以及法学院开设的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等课程,有助于学生建构更为体系化的知识基础。与前述各类课程相比,本课程的授课目标不以介绍、讲解社科知识和方法为主要内容,而是侧重以法学研究文献为例,展示社科知识与视野如何被整合进入当代法律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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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社会科学
(“法律与数字科技”专题阅读研讨)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Readings in Law and Digital Technologies)
2020至2021学年春学期
任课教师:戴昕
课程将采取阅读讨论为主的授课形式。教师围绕一个相对宽泛的主题(本轮授课主题为“法律与数字科技”)挑选专业研究文献,布置学生课前阅读,引导学生在课上、课后开展讨论。以这些文献为线索,选课学生将初步接触、了解法律与数字科技领域的一些基础和前沿理论问题,并可基于自身兴趣就相关问题作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但课程更为主要的教学目的在于启发学生形成广泛、多元的智识兴趣,并锻炼、提高学生阅读、理解、检索、运用有一定难度的(英文)法学专业文献的能力,使其在未来可通过自主学习和研究搭建、扩展自身知识网络。选课学生无需具备社科知识基础,但最好已有至少一年的法学专业学习经历。
课程要求阅读讨论的论文电子版均可通过Westlaw、HeinOnline 以及SSRN等数据库获得(教师在第一次课上会简单介绍数据库使用方法)。学生每次课前必须完成对指定文献的阅读。
教师选定的阅读文献均为美国法律评论类刊物上刊登的专业论文(law review articles)。这类文章的明显缺点是篇幅过于冗长,但其优点是对与自身论题相关的背景知识介绍充分,由此极大地降低了读者的进入门槛。同时,此类论文注释翔实(甚至过度),有利于有心的阅读者按图索骥获得论文本身之外可资使用的研究资料和素材。
本课程成绩由课堂讨论(20%)、平时作业成绩(30%)和期末作业成绩(50%)三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1. 课堂讨论:选课学生在每次课前需参照课程大纲的要求阅读任课教师布置的相关文献,准备课上回答教师提问、参加课堂讨论。每次课前教师会下发一个讨论问题清单供学生在课前阅读时参考。课上,教师会首先点名请选课同学围绕课前布置的讨论问题发言,之后开放课堂讨论。学期中每次被点到时的发言表现能够反映出确实完成了阅读任务的学生,即可得满20分。学生如因故不能到课,需提前告知教师,以避免课上被点到发言;因自身原因始终不能到课、整个学期没有课堂发言记录者,课堂讨论成绩记为0分。对于课堂讨论表现特别出色的学生,教师保留在期末成绩中酌情予以1到10分加分的权力。
2. 平时作业:学期过程中,每名同学应在大纲所列文献中选择一篇,撰写2000字以内的评论(“文献评论”),同时还应就一篇其他学生撰写的文献评论撰写1000字以内的评论(“商榷评论”)。待名单确定后,所有选课学生将被分为两组(“A组”和“B组”):
(1) A组学生需在4月30日下午5:00之前将其文献评论发送到助教邮箱,并同时发布在教学网的讨论区指定页面上。B组学生需在5月7日下午5:00之前将其商榷评论发送到助教邮箱,并同时发布在教学网的讨论区指定页面上。
(2) B组学生需在6月11日下午5:00之前将其文献评论发送到助教邮箱,并同时发布在教学网的讨论区指定页面上。A组学生需在6月18日下午5:00之前将其商榷评论发送到助教邮箱,并同时发布在教学网的讨论区指定页面上。
(3) 每位学生撰写的文献评论和商榷评论不得以同一篇文献为主要讨论对象。文献评论满分20分。商榷评论满分10分。未能按时提交者将视迟交严重程度在期末总成绩中被处以1到10分的扣分(百分制)。平时作业严禁抄袭或其他形式的舞弊,引用他人论述或观点必须做适当引证注释(建议参考《法学引注手册》)。
3. 期末作业:请结合任课教师布置的课程文献所涉及的任一主题,撰写一篇6000字以内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应以至少十篇专业文献的内容为基础,其中至少应有四篇英文文献。期末作业最晚应不迟于2020年7月2日下午5:00之前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给助教。未能按时提交者将视迟交严重程度在期末总成绩中被处以1到10分的扣分(百分制)。期末作业严禁抄袭或其他形式的舞弊,引用他人论述或观点必须做适当引证注释,但不要求采取某种特定的注释体例(建议参考《法学引注手册》)。
网络教学平台:本课程将使用教学网作为辅助教学的网络平台。除用于分发课程资料之外,任课教师鼓励学生使用教学网的讨论板功能向教师提问或相互展开与课程内容有关的讨论。
师生交流:任课教师欢迎学生就课程问题在上课时间之外做进一步交流。任课教师本学期在办公室(陈明楼409)固定接待学生的时间为每周四下午3点到6点。学生也可通过邮件([email protected])或微信等形式提前与任课教师预约其他时间面谈。
助教:本课程由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吴蔽余同学担任助教(邮箱[email protected])。助教的主要工作为协调与课程相关的事务性事项。就涉及课程内容的学术问题,选课学生可以与助教进行探讨,但更建议直接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
第一周(3月10日): 课程介绍及导论
阅读文献(不要求课前阅读)
Lawrence Lessig, The New Chicago School, 27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661 (1998)
Frank H. Easterbrook, Cyberspace and the Law of the Horse,1996 University of Chicago Legal Forum 207 (1996)
第二周(3月17日):平台(一):议题概览
Orly Lobel, The Law of the Platform, 101 Minnesota Law Review 87 (2016).
第三周(3月24日):平台(二):言论
Kate Klonick, The New Governors: The People, Rules, and Processes Governing Online Speech, 131 Harvard Law Review 1598 (2018).
第四周 (3月31日):平台(三):隐私权
Robert C. Post, Data Privacy and Dignitary Privacy: Google Spain,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67 Duke Law Journal 981 (2018).
第五周 (4月7日):平台(四):消费者数据
Kevin E. Davis & Florencia Marotta-Wurgler, Contracting for Personal Data, 94 New York University Law Review 662 (2019).
第六周(4月14日):平台(五):反垄断
Lina M. Khan, Amazon’s Antitrust Paradox, 126 Yale Law Journal 564 (2017).
第七周(4月21日):平台(六):政治经济学
Julie E. Cohen, Law for the Platform Economy, 51 U.C. Davis Law Review 133 (2017).
第八周 (4月28日):期中总结/讨论课(无阅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