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北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 扶贫脱贫领域问题整改暨巡视巡察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1、路北区残联正科级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经查,2015年,
高建国
在担任路北区残联理事长期间
,区残联共实施过两批涉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项目,共计花费工程款685566.68元。在实施两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过程中,高建国只是和时任副理事长康宁进行了商量,并安排康宁联系唐山东方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唐山新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进行施工改造,未提前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申报《唐山市路北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未按规定履行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手续。经路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路北区大里街道军安里社区书记、主任郭晓宏
落实监管责任不力问题。
2017年10月18日,市大气办督导组到我区暗访时,发现大里街道军安里社区境内“点金烧烤”虽有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油烟清洗记录,但厨房油烟净化设备和引风机两个开关未同步使用,导致油烟直排和空气污染,造成了不良影响。郭晓宏作为路北区大里街道军安里社区书记、主任,落实监管责任不力,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八条,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晓宏党内警告处分。
二、
迁安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扶贫涉农领域违纪问题的通报。
1、建昌营镇副镇长杨振红
等人在洪涝灾害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在2012年“7.21”洪涝灾害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及补助资金发放、使用过程中,建昌营镇政府未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与12户恢复重建户签订协议,也未对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致使其中9户当年未对住房进行恢复重建。2018年6月25日,迁安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
时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
杨振红
(非党)政务记过处分、
民政所负责人
马小江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财政所负责人
张秀林
党内警告处分。
2、大五里乡周官营村会计郁凤
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5年3月,大五里乡周官营村会计郁凤隐瞒其儿媳在迁安城区有楼房的事实,以其儿媳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获取危房补助款7650元。2018年7月18日,大五里乡纪委给予郁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三、
关于“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典型案例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