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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兼以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符合各岗位具体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五)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方式
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聘前通过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江苏人事人才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142/index.html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 - 2025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在单位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姓名 专业 毕业学校”。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
A01岗:报名咨询:尚老师:025-896680543;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B01岗:报名咨询:杨老师:025-89668035;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B02岗:报名咨询:章老师:025-89668117;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三方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4)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5)相关证件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6)登记表和报名材料归入一个文件夹压缩打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通过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考核。
3.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须填写完整准确。个人经历时间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报名成功后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核和录用资格。
5.此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特别提醒
1.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后续考核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复审当天进行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通知、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核方式
A岗和B02岗考核为专业考核(50分) 综合面试(50分),其中A岗专业考核为说课,专业考核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专业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学术背景、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综合面试由学校负责组织,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考核按岗位分数排名,按1:3比例进入综合面试环节,根据总分值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B01岗考核为综合面试(100分),根据总分值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进行体检、政审以及公示等规范程序和流程,如相关环节中出现异议或放弃,经批准后按考核分数排名顺序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