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关于株洲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的预测,株洲市可能在12月18-19日达到中度污染,因此决定自12月17日22时起启动黄色预警及Ⅲ级应急响应。文章详细列出了应急响应的管控措施,包括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
包括工业源减排、扬尘源减排、移动源减排、燃烧源及其他减排措施。涉及生产线停止排放、露天作业停止、重型柴油运输车辆限行、农作物秸秆禁止露天焚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等措施。
包括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建筑室内施工中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等建议。
12月17日22时起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报,预测我市12月18-19日可能达到中度污染,达到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根据省生环委办《关于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提示函》及《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决定自2024年12月17日2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省、市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现将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精准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
2.扬尘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 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保洁频次。
3.移动源减排措施。依法禁止国 I 和国Ⅱ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等)在限行范围、时段内上路行驶。加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使用情况检查,开展油品检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燃烧源及其他减排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禁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禁止露天烧烤,以及焚烧垃圾等。
5.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监管力度。
6.加密监测预警,根据气象条件适时采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建筑室内施工中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