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计雅苑
2017年5月5日上市公司*ST中安发布公告:鉴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无法依据其审计意见要求相关方履行承诺并推进后续程序。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服务,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2017年6月10月,上市公司*ST弘高发布公告: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无法依据其审计意见履行承诺并推进后续程序。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服务,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进行重新审计。
*ST弘高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了《2016年审计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原因和依据是:公司2016年度原财务总监离职后,一直未任命新财务总监。同时财务部关键岗位人员出现离职和变动,导致财务核算出现混乱,在销售与收款环节、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上出现了重大缺陷,严重影响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公允性。
2017年5月31日,*ST弘高就深交所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在回函中,*ST弘高和其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内控相关问题说法明显不一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称*ST弘高内控出现“重大缺陷”,而*ST弘高则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只是在2016 年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ST弘高于2017年3月刚刚聘请的审计机构。2017年3月29日,*ST弘高公告称,原聘任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期可能无法按时完成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已协商一致解除审计协议,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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