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交通参与者,
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然而,今天这两则新闻里,
当事人都因为自己一时不理智的冲动,
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酒后路边搂抱踢踹仿真警察 录视频传到微信
青冈县两男子行政处罚
青冈县公安机关为提醒居民安全行车,在多处公路路边放置了交通警察标识,交通警察标识虽然是假人,但从远处看去与真的警察十分相似。20日,两男子醉酒后坐车经过有警察标识的路段,刚开始以为是交警执勤,但仔细一瞧,发现是假人,他们竟搞起恶作剧,一人对警察标识搂抱、踢踹,另一人则用手机录像传到了网上,结果两人全被警方行政处罚。
20日晚,于某、付某、张某三人在一起吃饭。期间只有张某没喝酒,于某和付某都喝得烂醉。吃完饭后,张某开着自己的车送两人回家。行驶途中,于某还和张某说:“幸亏你今天开车送我们,现在酒驾抓的太严了。”三人开车行驶至某公路一大桥时,在大桥北侧路边有一个交通警察标识,于某醉酒看不太清楚,以为路边站着一个交警。
于某在车里高兴地喊:“我喝酒了,但是我没开车,你抓不了我。”
(网络配图)
等到车辆行驶至交通警察标识附近时,于某发现原来站在路边的是一个假人,并不是真交警,于某觉得自己被骗了,心里有点不高兴。于某让张某停车,自己下了车。“我还以为是交警呢。它骗我,看我教训它。”于某说。坐在车上的付某见于某下车,便在车上跟着起哄。于某走到警察标识旁,对付某喊:“我教训它,你给我拍照。”付某说:“我给你录下来,传网上。”
于某更起劲了,先是对警察标识搂抱、亲吻,随后又指着警察标识破口大骂,付某则在一旁用手机录像。过了一会儿,于某又对警察标识打了几拳,随后进行踢踹,连着踹了十几脚。
当晚,付某将该视频上传至网上,并在微信群中扩散。
21日,青冈县公安局柞岗派出所民警发现该视频,立即将于某传唤至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于某被民警叫到派出所,才知道自己做得太过分了。于某承认自己对警察标识搂抱、踢踹的行为,并交代是付某将视频传到了网上。最后,于某被行政拘留,付某被训诫教育。
8月25日,大庆一女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被交警贴条开了罚单,心中十分不服气,便通过朋友圈发布视频辱骂交警。
大庆市的交警对一
台违停轿车进行了拍照等取证工作,并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不久,警方
发现朋友圈中转发了一个视频。
视频画面中显示有人手拿着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并伴有女子的声音在不断地用污言秽语辱骂警察,言辞中对警察进行了人身攻击,不堪入耳。
(仅仅10秒钟的视频中,女子拿着罚单不断地用污言秽语辱骂着交警。)
8月28日15时,直属大队交警联系到录制该视频的青年女子张某,张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意识到了错误,主动自首。
据警方介绍:“张某已经成年,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决定对张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