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区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安排部署,在圆满完成元旦、自治区“两会”安保工作的基础上,全警动员、接续奋战,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风险防控、公共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截至2月4日18时,全区接报刑事类警情 330起、治安类警情1256起,未发生影响稳定的案事件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节日期间,新疆公安机关切实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全面强化机场、车站、大型商圈、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响应群众报警求助,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针对春节期间各类规模性群众活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研究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强化活动前各项准备和活动期间现场指挥协调,保障大型活动有序进行。同时,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烟花爆竹全环节安全监管,引导群众合规文明燃放,全区没有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案事件。
新疆公安机关还依托“冬季行动”,专项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和“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恶意欠薪、侵财类违法犯罪。扎实做好“春运”安保工作,紧盯重点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针对春节期间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雪、降温、大风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