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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通知】关于2016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通知

薛定谔的菌  · 公众号  ·  · 2017-11-16 23:50

正文

各学院:

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18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

及双学士学位


1

报名对象

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全部课程)GPA≥2.5且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1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按照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要求,七校联合办学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并且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及满足各校获得辅修学位的其他条件。


2

学分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见各校开设专业“备注”)


3

教学安排

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4

学籍管理

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处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5

学费

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学费分两次缴清,第三学期末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初再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


6

报名程序

1.预报名阶段:

根据《七校联合办学2017-2018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报名专业,报名手续提供两种方式,每位学生报名方式只能二选一,重复报名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学生须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网址为: http://ut7.ccnu.edu.cn/

方式1 :新版系统报名,在“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站首页有新版手机APP二维码(“七联大学”APP),通过扫描下载APP的方式报名

方式2 :老版系统报名,可直接在“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上点击“网上预报名”进行。

起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20-24日 ;系统可以自动筛查主、辅修专业是否为同一学科门类,不符合该规定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报名。

对超过人数限制的专业,由本科生院教务处按GPA排序确定录取名单,未录取者可在后期改报其它专业,具体时间随录取名单发布。

2.报名阶段:

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学习的学生,需本人持学生证或校园卡于 2017年12月12-13日 到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缴费,领取《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听课证》。选课登记卡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3.学生可根据课表到开课学校教材科购买教材,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修读校内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1

报名对象

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全部课程)GPA≥2.5且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1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按照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要求,七校联合办学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并且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及满足各院获得辅修学位的其他条件。


2

学分及学位

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者,可获得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见各专业“备注”,也可咨询开课学院)


3

教学安排

1.凡修读学校在双休日已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学校“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到学校财务部缴纳选课学分费(每学分100元)。

2.对学校双休日班没有开设的专业,学生需经开课学院同意后到有关专业本科班随班听课,通过选课获取规定课程学分。

注:跟班修读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自行选课,须先到财务部缴纳学分费用,再将缴费收据交由开课院教学秘书登记并选课;未按此操作进行将引起课类和后期学费结算的错误。


4

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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