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16日,广东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5年第2期通告,通报16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
微生物
污染、农
兽药残留
、
重金属
污染、
食品添加剂
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岚花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水必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横坑天然净水厂生产的水必宝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小张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广东丫髻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万成丫髻山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会市品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加工销售的净斋肠,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四会市品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加工销售的老火靓白粥,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中山市孖宝宴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工销售的招牌孖宝烧鹅,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中山市孖宝宴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工销售的孖宝庄园大扇鸡,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原称绿脓杆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为土壤中存在的最常见的细菌之一,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此菌存在。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此菌存在的重要条件是潮湿的环境,铜绿假单胞菌的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水源地、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交叉污染,消毒、灭菌等生产工艺对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大肠埃希氏菌广泛存在于人类和温血动物的肠道中,如果大肠埃希氏菌超出相关标准所规定的限量值,则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提示该食品中存在着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危险性。餐饮食品中检出大肠埃希氏菌,原因可能是食品从业人员没有对环境、加工储存设备和人手等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和保洁措施,造成产品受到污染。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深圳市盛世年华汇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州市丰客隆超市销售的红头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深圳市裕兴东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农芒(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有菱感(广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活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芒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量值为0.04mg/kg。芒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3mg/kg。葱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恩诺沙星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也可能是养殖户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残留超标。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博罗天虹购物中心销售的霞岛裙带菜(干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汕头市澄海区美佳福贸易商行销售的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其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铅。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为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华发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圣大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醉果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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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桃水果酒(发酵型),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是不被人体吸收的低热能甜味剂。人体不吸收甜蜜素,几乎全部原样从粪便排出。酒类检出甜蜜素,可能是由于外购基酒、调味酒和酒用香精香料带入;或者生产厂家为改善酒类口感而在酒类中超范围违规添加甜蜜素。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东莞市黄江宝山泉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宝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碱性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阳江市江城区挺惠买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德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派北海风味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清溪张娜饮食店使用的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饮用水中的溴酸盐是常见的杀菌副产物,主要来源于矿泉水、山泉水等水源水经过臭氧消毒后生成。溴酸盐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的消毒工艺出现问题。溴酸盐对身体的危害与饮用含有微量硝酸盐饮用水时间长短有关,短期内不会给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N-二甲基亚硝胺在水产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所致或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