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65名流动编制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一)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2名):
1.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学风建设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2.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信息中心综合规划与网络管理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3.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信息中心应用系统与数据服务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2名;
4.计划与政策局联合基金管理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5.计划与政策局政策支撑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6.财务局预算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7.财务局机关财务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8.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9.国际合作局美大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10.国际合作局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11.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岗位职责:
1.参与政策调研,协助拟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承担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等工作;
3.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业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流动编制项目主任(53名):
1.数学物理科学部数学科学处应用数学与计算数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数学物理科学部力学科学处流体力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数学物理科学部天文科学处基本天文与技术方法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一处凝聚态物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5.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二处等离子体物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6.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二处催化化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7.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三处能源化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8.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四处环境污染控制化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9.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四处化学生物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0.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五处反应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1.生命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2名;
12.生命科学部生物学一处动物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3.生命科学部农学与食品科学处农学基础与作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4.生命科学部农业环境与园艺科学处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5.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一处信息地理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6.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三处工程地质环境与灾害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7.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一处金属材料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8.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二处新概念材料与材料共性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9.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一处冶金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0.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一处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1.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四处交通与运载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2.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五处电气科学与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3.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五处水利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4.信息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5.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二处网络与信息安全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6.管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7.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一处运筹与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8.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二处企业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9.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三处经济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0.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三处公共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1.医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2名;
32.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口腔科学/泌尿系统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3.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三处精神卫生/老年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4.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五处影像医学/生物医学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5.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六处运动系统、创伤/烧伤/整形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6.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七处肿瘤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2名;
37.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八处预防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8.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九处药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9.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九处药理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0.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十处中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1.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十处中药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2.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2名;
43.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一处物质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4.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二处智能科学与智造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5.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三处生命科学与健康流动编制项目主任2名;
46.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四处融合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7.国际科研资助部国际科研资助二处生态学或环境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8.国际科研资助部国际科研资助三处物理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岗位职责:
1.承担所负责领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2.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服务科学基金事业;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选聘岗位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科学处岗位应聘人选还应熟悉本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全职在我委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正在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确定是否获得资助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五)曾担任过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但离任不满2年的。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放,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四、重要说明:
(一)详细了解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担任流动编制工作人员期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由于我委条件有限,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四)上述岗位不接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五、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可以组织名义推荐人选。报名请通过我委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应聘表》(网址:http://hr.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后点击“保存草稿”,并点击“打印申请表”(勿点击“提交申请”)。打印后本人签字,再由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招聘系统,并点击“提交申请”。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答辩的申请人,在面试答辩时需携带并提交申请表原件。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聘任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选后,公开发布面试人选公告,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面试答辩。未能进入面试的人选,恕不另行通知。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3日16:30(截止时间后无法提交)
咨询电话:010-62326984(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选聘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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