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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如何鉴别发票真伪?

税务大讲堂  · 公众号  ·  · 2017-10-27 06:45

正文

首先,先来看看假发票都有哪些“变形”:

假发票的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三类,即假发票、虚开发票行为(真票假开)、套用发票。


假发票:即指私印、伪造发票;


虚开发票行为:即指发票为真,内容为假的发票,包含大头小尾(发票联数额大,而存根联数额小的发票)、变通发票(栏目混淆)、超金额发票、涂抹修改、无中生有等;


套用发票:即指套用发票自填自报。


发票可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承担这么重要的角色,怎么能让假发票鱼目混珠充斥于市场?因此,为了避免使用假发票,分辨出商家开具的发票是真是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小编介绍一些高效实用方法给大家,看看跟你的辨别方法是否一样,尤其是最后一招,可是特别酷的哟:


第一招:


火眼金睛看



STEP1:先看发票的纸张


(1)采用复合防伪彩纤原纸,自然光下目视纸张正反面均可看到红色和蓝色彩色纤维,紫外光照射下目视可见清晰明亮的蓝色荧光纤维。



(2)纸张温变防伪


发票记账联、发票联纸张在正常情况下为白色,在130度左右温度下,纸张背面加热部位呈现粉红色,颜色不可逆。可以使用日常生活中的简易加热器(如吹风筒、直发器、点烟器、电熨斗等)靠近发票记账联、发票联纸张,纸张背面加热部位由白色变为粉红色, 颜色不可逆。如下图所示:

(3)纸张划线防伪


将发票记账联、发票联纸张放于硬的平面上,用手指甲、竹签或其它光滑硬物在纸张的背面用力快速划过,纸面显现淡蓝色的线条防伪特征。如下图所示:



STEP2:发票上方正中央的椭圆形

红色的“发票监制章”


此章外圆线是一条普通的红色粗线,但内圆线是采用微缩技术印制,由多组“GJSHWZJJZH”(即“国家税务总局监制”)拼音声母缩写组成。通过高倍放大镜可以清晰地看到。目前,假票无法做到这一点。



STEP3:检查下方有无加盖卖家的公章,没有的话是无效的发票。


STEP4:票面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付款单位名称、税号是否正确;机打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否与、收款单位及税号与发票专用章是否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发票相应信息填开的位置与发票本身印刷的位置差异较大等。


第二招:


再看——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新的防伪措施

细节一:防伪效果: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新防伪措施为灰变红防伪油墨。


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鉴别方法: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哦。如下图所示:



细节二:颜色: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颜色:第一联为蓝色,第二联为棕色,第三联为绿色,第四联为紫色,第五联为粉红色。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还可以继续使用哇!


第三招:


专业工具看——用红外激光专用鉴别笔辨别


真票采用特殊纸张印刷,在紫外灯照射下,真票票面上每隔一定距离会显现出发光的金属条,假票在紫外灯下无此发光金属条。;并且,发票联的背面,用指甲划痕也会呈现紫红色。


第四招:


call纳税服务热线(区号+12366)


发票中间都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有的还有“密码”。拨打当地税务机关查询发票真伪的电话,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和“密码”进行查询。


第五招:


上网站查询


看发票名称写明是“XX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XX”是省份名称,如发票名称为“厦门市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登录厦门市国税局网站,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即可查询该号码的发票是否存在。各省国地税部门都开设有网站,网站都提供发票查询功能。只要是真票并且开票信息已上传至税务机关系统中,任何增值税发票、营业税发票都可以在网站上查到。


假发票在网上自然是查不到的。

注意!!!通过网站查询发票除了能鉴别发票的开票方真伪,也能确认该票是否“真票假开”。如发票为真票,票面上写的开票方为A公司,但网站查询结果显示该份发票是B公司领购,则说明尽管发票本身是真票,但是开具的内容是虚假的,属于不合法发票,同样不能用于财务报账。

温馨提示!

假发票鉴别方法如此简便有效,你都学会了吗?另外,小编提醒,使用假发票需要承担的责任非常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以及第四十一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8)40号)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规范使用发票,是一个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各位纳税人都不要掉以轻心哟~


来源:厦门国税微宣传 撰稿:海沧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