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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丨没了书,我还会是谁?

读者  · 公众号  · 杂志  · 2017-02-10 19:59

正文


按照常例,读者君会在豆瓣新书速递上观察观察世相。

譬如,大家都喜欢看些什么,一般都是哪些书可以进入这个行列,哪些出版社/公司在这方面尤其得力,诸多事宜,看久了,里面自会有一番奥妙。然后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本很奇怪的书(相对于豆瓣新书速递而言):红得耀眼(即使从图片上来判断),且精装得过分(标价148元),先不判断内容,大抵能够猜出很可能是海豚社手笔,作者显然非富即贵……

那应该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突然有一天,家里得一快递,本以为是之前约定好的另一本书悄然而至,拆开包裹,定睛一看,甚惊喜。这本窥觑许久的红壳、硬精装,卖148元的《书蠹牛津消夏记》现于眼前。拆开外塑,扒拉着看了看,林林总总讲的些嗜书如命的馋瘾往事。如172页开始,讲在香港中环太子大厦二层Picture This书店(另一家店处于附近Galleria十三层)购书若干种,且看作者的用词造句:“Ernest Hemingway,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40.《丧钟为谁而鸣》初版。版权页印有大写字母‘A’。原书衣。此书衣底面海明威打字机前摊开书阅读写作的照片未署摄影者名。由于摄影者不满,此版再印时照片下方加署了他的名字。四七一页。红顶,前切口毛边。白色布面包纸板精装。书脊红黑两色印书名及出版商名。硬封三分之一处印黑色签名体作者名。我尚有一册自美国书商处入藏的《战地春梦》(A Farewell to Arms)。纽约:Charles Scribner’s sons,一九二九年海明威签名本。二分之一白色羊皮包浅绿色纸板精装,毛边未裁。书脊上端贴黑色摩洛哥皮烫金书名作者名标签。此版限印五百一十册,入藏之册编号一三七。此著乃海明威作品唯一限印初版本中唯一的签名版。极难得。……”

啊,这种占有宝物的感觉,实在是喜欢得不得了……



撰文:王强



爱书人(bibliophiles)喜欢挂在嘴边的拉丁谚语莫过于: Habent sua fata libelli


“书有书的命运”。说得够形而上。公元一五〇年前后,拉丁文文法家 Terentianus Maurus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却是一腔形而下的无奈,因为他的话还有一半儿后人不愿引了:Pro captu lectoris habent sua fata libelli。他的无奈是说:书之运命虽异,然在在仰赖读者之理解把握。没人能够预先知道什么书能得到阅读者的青睐。想起这话全因L兄电话提醒我上海译文最近出了本《托尔金的袍子》(Tolkien’s Gown and Other Stories of Great Authors and Rare Books),不妨翻翻。他知道我或多或少与书的收藏沾些边,虽然从没跟他聊过什么珍本秘籍。巧得很,汉译本翻到一大半,竟在我的书架上“发现了” 二〇〇四年Carroll & Graf出的美国版:《纳博科夫的蝴蝶》(Nabokov’s Butterfly)。原来,一模一样的内容,英国版卖的是古香古气的托尔金,美国版卖的是艳情艳色的纳博科夫。有趣但也必然。更有趣但也更必然的是:一个爱书人写给爱书人看的一本如此不同寻常的书硬是这样捡回了一条命。


“爱书人”一词大致涵盖了三个族群 :第一类乃旧书商或珍本书商—三教九流、各式各样。在商言商,置身书之沧海,过眼书的云烟见识多了 ,“你承受不起多愁善感的代价,绝不能和经手的书有太多感情瓜葛,发生太过深刻的联系” (页一二九) 。对书不再持“我执”,日思夜想的是四处寻找让书快些漂亮脱手的时机。“我在《洛丽塔》身上赚到不少好处,只是还比不上纳博科夫” (页一四) 第二类乃收藏者—视聚书如性命, 宁可亏待肉身也不能委屈藏品,甚至翻翻书页都担心它会折寿,哪儿还会把它们看作身外之物? “我拥有(是珍藏着)首版《尤利西斯》七百五十册当中的一册,上面有乔伊斯的签名。只要我一天不去翻开来读,它的品相会一直完好地保存下去。都活了这么大年纪了,我一直都能屏牢了不去碰它,可真是我人生的一大快事” (页八四) 。与藏品不能同生,又何妨同死。 第三类乃严肃的耽读者或弗吉尼亚•伍尔夫笔下令人生畏的“普通读者”(the Common Reader) —对书的物质形态和价值持“空观”,从文字中汲取纯净精神的“阳光”和“水分”构成了终极的乐趣。只有遇到难缠的文字,他们理解力超前的品味才会淋漓尽致地展露无遗 ……


《尤利西斯》,伦敦:The Egoist Press,一九二二年十月初版一刷。此为在巴黎特别印制的英国初版,使用“莎士比亚书店” 一九二二年十月初版一刷纸型,可视为“莎士比亚书店”初版二刷。


分而言之,三类“爱书人”的文字,古今中外确有些值得反复玩味的,可像《托尔金的袍子》的作者闲云野鹤般常年混迹于三种“爱书人”中间,且在每一族群里都已历练成精的着实不多,何况尽管角色多变(运动好手、BBC 广播节目主持、珍本书商、大学文学教席、独立出版人、无可救药的普通读者),他对书的挚爱总是褪不去他过人的浓烈与深刻。


洞察一个真具资格的爱书人对书爱得有多浓烈与多深刻,我有个基本靠谱的办法,那就是见到他谈书的第一个文字起就要即刻闭上理性的眼睛。 你得像虔诚的宗教徒那样试探性地走近他,然后看看他或快或慢是否也能像虔诚的宗教徒那样信心满满地走近你,信仰是不是相同倒在其次了。他对书的爱若依然难抑俗世的种种欲望,虽然这欲望被包装得极巧妙,他谈书的文字便根本配不上你痴情的期待;若是他走火入魔竟对着刚刚进入书页依然陌生的你窃窃私语: “这些可不是书,不是胶水、油墨和纸构成的东西。它们跟我密切得如同我曾跟我的灵魂会合。它们含藏了我的历史、我内心的声音以及我与超世间的所有维系……我还是那个我吗?没了书,我还会是谁?” (同一作者的另一本书 Outside of a Dog, p.5) 。不管他是谁,你可以丝毫不设防线跟着他走进他文字的世界了,那儿等待你的一定有魔术师宝盒一样想象不到的大惊奇。不,这还不够。更准确地用作者本人的话说,该是猎手一样机敏的寻宝人才配偶然一遇的“惊险刺激”。正是“惊险刺激”给作者笔下二十部珍本书的艰难身世平添了向往的“赏心悦目”的生命力。


《尤利西斯》,巴黎:Shakespeare and Company,一九三〇年五月第十一刷,此为“莎士比亚书店版”的最后一刷。


娴熟的故事技巧之外,真诚、决不做作的坦率令《托尔金的袍子》叫人放心、感觉可靠。这是一部书价值构成的重要基因,如同真人格之于人。关键是,这真诚和坦率不是基于“诗意”的而是基于“学术”的,且是成色十足的“牛津学术”,与平庸写手们无根基的“俏皮”“犀利”毫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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