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意中瞥见一个打扮奇异的中年男人从眼前走过,此人的头埋得很低,也不知在琢磨什么。特别显眼的是他一身笔挺的晚装,没有人会在片场穿得那么正式,应该是扮演某个角色用的,衬衫上还系着一条窄窄的绶带。
旁边的人告诉他这是约翰·埃默森(JohnEmerson),曾经是舞台剧导演和剧作家,不知怎的进了电影圈,现在格里菲斯底下做事,正准备把易卜生的《群鬼》搬上银幕,作为导演处女作,同时亲自饰演阿尔文一角。
约翰·埃默森
斯特劳亨非常熟悉易卜生,还在奥地利时,他在剧场里看了不知多少回这出戏。他想,如果不打算把《群鬼》拍成喜剧,那埃默森戴的那条绶带就显得太滑稽了。
斯特劳亨明白此刻如果犹豫十秒钟,机会就再也追不上了。他深呼吸一口气,快步赶上前面的约翰·埃默森,主动搭腔道:「打搅一下,先生。听说您将要在《群鬼》里扮演阿尔文?敢问是拍成正剧还是喜剧?」他已经作好了被白眼顶回来的准备,群众演员找导演套磁,成功的机会还不足万分之一。
埃默森是有点不太高兴,他没回过神来,随口应了一声:「当然是正剧,」然后带着被冒犯的神情甩开斯特劳亨意欲走开,不过他突然转过头来,兴许是觉得群众演员熟悉《群鬼》还真有点蹊跷,于是问道:「你问这么蠢的问题做什么?」
斯特劳亨
「如果是正剧,你身上戴的那条带子才是最蠢的。」斯特劳亨并不含糊。
「你是挪威人?」埃默森不由得继续问。
「不。奥地利。但我当过军官,这方面我很懂,我可以帮你做一条真正合用的带子。」斯特劳亨说出了真实用意。
「好吧,」埃默森没有理由拒绝他,「你给我做条新的,但得快,明天就要用。」
斯特劳亨得他首肯,立马转身就跑,找熟人借了几毛车费,赶回洛杉矶市市中心的家,又和房东太太借了几块钱,跑到百货公司买了材料,再回家找房东太太,请她完成最后的针线活。
三个小时后斯特劳亨带着做好的带子回到了制片厂。但门卫却拦住了他。「希格曼不是叫你别来了么?怎么不听话?」
「我来为埃默森先生送一件重要的东西。」
「很不巧,埃默森走了,那部片子也不该他导了。现在是亨利·沃尔索(Henry Walthall)演他的角色。乔治·尼科尔斯是导演。」
亨利·沃尔索
对斯特劳亨来说,这是个天大的坏消息,但已经忙活了一下午,不能就这么算了,不如当成活马医吧,他甩开门卫冲进门去,嚷道:「我不管,我要把东西交给沃尔索先生。」
当斯特劳亨敲响演员更衣间的门时,沃尔索只穿着贴身内衣,正费力地往身上拉扯长裤。斯特劳亨目睹他完成这项艰巨的工作,然后坐下,倒了杯酒喝。他把和埃默森谈话的前因后果向沃尔索从头介绍了一遍,掏出带子递给他。沃尔索接过,问道:「多少钱?」
「不要钱——如果您能让我进剧组,一天工钱我只要五块,我帮您负责全套行头。因为您下面有场戏需要一身制服,你们肯定需要个懂行的人帮忙,我可以。」
沃尔索当即就答应了这个不速之客的要求,还为他斟上一杯威士忌。斯特劳亨暗自心花怒放,为自己的大胆而庆幸。
导演乔治·尼科尔斯——斯特劳亨早就「认识」他了,他的最大特点是兜里总揣着一瓶酒——见了这位毛遂自荐的服装设计师后也颇感满意,不顾希格曼的反对,留下了他,还让他在片中客串了一个小角色。
《群鬼》挽救了斯特劳亨的龙套生涯——虽然这部戏如果让易卜生本人看了,估计得从棺材里跳出来,但如果没有这次机会,斯特劳亨恐怕很难再熬下去。参与这部片子也令斯特劳亨对电影制作有了更切身的理解。
首先他知道了「审查」是什么,梅毒在美国虽然是一种很普遍的疾病,但在当时的电影里,这是一大禁忌,决不允许提及。所以阿尔文被处理成一个酒鬼,最后死于谵妄症,相应他的儿子欧士华也被改成继承了嗜酒的毛病。其他大小修改,不计其数。
在后期剪辑的阶段,尼科尔斯将斯特劳亨召来,给他看毛片。斯特劳亨第一次在银幕上看到了自己,既兴奋又不安,电影中的自己和想象中完全不同,但一朝成名的愿望却真的更近了。
「小伙子,你有两下子」,尼科尔斯赞许道,然后摸出酒瓶子,「你真有两下,我发现你身上有件特殊的东西,只有很少的演员才有,这件东西任何人都夺不走——那就是银幕魅力。只要你进入镜头,人家就想看你,即便他们并不是有意识的。这几场戏我看了十几遍,靠,两个主角演得如何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你太出众了,每次我都只顾着看你的表现。你很厉害!庆祝一下吧!」说着他把酒递给了他。
尼科尔斯的盛赞让斯特劳亨信心大增,但眼前的窘迫是他的「银幕魅力」无法派上用场,《群鬼》一完,又没人找他演戏了,也就是说,他只得又回到大院里继续等待。(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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