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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批“济南公安怼网友”:面对辱母杀人案,别把官微当菜园子!

华山穹剑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27 14:17

正文

问题 :怎么才能每天都欣赏到这种文章呢??

答案: 只需要点击图片上边的 华山穹剑 》即可。


原标题:人民微评:别把官微当成个人菜园子

人民日报3月26日消息: 官微不是某个人的菜园子,想种什么菜就种什么菜,想施什么“肥”就施什么“肥”。面对舆论关切,不能不说话,更不能乱说话。不说话就是尸位素餐,乱说话则会添乱。当前,越来越多机构开通了微博微信,守住权力边界,按捺住个体冲动,才能少生事端。

济南公安工作人员回应“怼网友事件”:微博发布者并非民警,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

3月25日晚,“杀死辱母者案”报道后,济南公安官微疑似发布微博回应此事,引起网友争议,随后又发布了一张毛驴撞大巴的图片,疑似暗讽网友是驴。#刺死辱母者案#

记者联系到济南公安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这两条微博没有任何含义,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而发布者的初衷应该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这个事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希望大家把关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虽然杀人者情有可原,但他毕竟已经违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标准是后果。希望大家继续关注这个案件本身。目前,两条微博均已删除。

“刺死辱母者”案案发地,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案件就发生在大门进去右手边的接待室。

3月26日,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透露, 目前于欢案中10名讨债者(11人中杜志浩已死亡)全部被抓,首要犯罪嫌疑人吴学占、带队讨债的赵荣荣等人已被抓半年, 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另外,受聊城市公安局指派, 2016年8月3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将冠县吴学占黑恶势力团伙摧毁,首要嫌犯吴学占已被抓获。 公安机关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凡受吴学占及其团伙成员侵害欺压的群众,或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人,均可向警方报案、揭发。布告张贴于2016年8月11日。


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介绍,“作为上级公安机关指派的案件,我们是在离辖区几十公里外的地方办案,一些情况不熟悉,所以我们通过张贴布告的形式获得线索。请相信我们会秉公执法,会尽力会办好。” 目前吴学占团伙成员仍有人员在逃,警方仍然在积极侦查。

此前,山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26日发布消息:对媒体报道的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山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链接: 这是《关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杀人事件情况说明》的视频,苏银霞详细描述了当日的情况。



《22岁青年持刀伤人! 这事跟你关系很大!14亿汹涌民意,究竟在关心什么?》

作者:梅梅



于欢,22岁。他的命运,远不如他的名字欢乐。网上,民意汹涌,上亿条评论,在为他鸣不平。

于欢,怎么了?据媒体报道: 他被山东聊城法院,判无期。 他母亲,头被人按进厕所;被人用生殖器羞辱,无助、忍无可忍,他举刀!一死三伤!

死者, 杜志浩,身份多重: 一,肇事逃逸者:他曾撞死过一名14岁女学生; 二,讨债人:他被涉黑团伙雇佣。

很多媒体描述的事实是:于欢,母亲开了个汽车刹片厂,借高利贷135万,已还184万,70万房子也抵债,还欠17万。

媒体描述: 案发当天:非法拘禁,抽耳光、用鞋捂嘴……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凌辱后,催债人杜某,竟脱裤子,当着于欢面,用生殖器羞辱他母亲…… 母亲纵使千般错,也不该受此凌辱!

于欢,举起了刀!

那,纠纷,为啥不报警? 媒体报道,其实: 案发前一天,于欢母亲曾报警4次,没人应答;案发当天,警察到现场,说,讨债可以,但不能伤人,就走了!

此案,法院审理认为: 于欢不能正确处理冲突, 持尖刀捅刺多人, 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基于上述媒体报道, 14亿汹涌的民意问:什么叫正确处理冲突?

他们,故意没还钱么?他们,没报警么?他们,是第一次被堵门么?

被害人,干净吗?被害人背后的高利贷团伙,干净吗?

14亿汹涌的民意问:于欢,是不是故意伤害?

11名讨债人;说得不好听,叫打手!黑社会雇佣的打手!

一个小人物报警,他需要警察的保护!可,警察做了什么?纵使处理不了经济纠纷,为什么不帮母子与威胁隔离?……

被11个人高马大的打手围着,警察又走了……他,有选择吗?

很多人问:事摊在你我头上,会怎么做?

警察,有没有渎职?

14亿汹涌的民意在问:高利贷违法,当地相关部门管不了还是不敢管?

吴某名义上是房产老板,实际上,他高息集资,再高利贷给企业。

法律允许的年最高利息35%,吴某规定,月10%!还不起,就雇人,暴力催债。这,都是违法!

而黑社会,竟大摇大摆在警察面前要债,其中杜某,还是逃逸犯!警察是不敢管还是管不了?

受吴某高利贷所害,当地民众这些年一直在控诉该团伙,当地警察对此一无所知?

14亿汹涌的民意,其实更想问:法院,判决合理吗?

不是没有过误判: 聂树斌案,曾让正义蒙羞20年!……

老百姓说:法官,有没有母亲?

有人说, 母亲被按在马桶不反抗,那南海丢了,你就敢上了?

“被社会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 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 ”今天,这话,被广泛转发!

于欢打官司的钱,是曾深受高利贷伤害的企业凑的,法院,这样判决,听从过百姓的意愿吗?

14亿汹涌民意,最关心的是:

于欢,一个小人物, 警察,到底有没有发自内心帮他?

母亲受辱,自己没法子,举起了刀! 地方法院判了个无期,法律,该不该有温度和情怀?

你我都是小人物,这个案件,跟你我有什么关系?

于欢也是小人物。 警察和法院都是公权!

我们关注此案,是想知道, 一个小人物,公权力缺席时,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当然,于欢案,它发生在聊城,一个小地方!

可, 如没有阳光普照,哪儿,又算大地方?

借用一句话: 如果公权力不能让老百姓享有尊严,那,这公权就是用来羞辱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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