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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收!13条住小区必知的物业法律知识!

物业管理资讯平台  · 公众号  · 西藏  · 2017-05-21 22:42

正文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住在小区里,你需要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问题1:小区物业服务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答:小区物业服务的内容应当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一般而言,物业服务具体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内容。


问题2:一般的物业公司可以为任何小区服务吗?

答:不可以,看等级。

可能大家不知道,物业公司分三个等级,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可以承接各类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可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可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快去看看你们小区物业公司的等级吧!


问题3:预交物业费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答:很多买了房的业主们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在验房时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预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


问题4: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答: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资质,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问题5: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答:这个问题应分两种情况。

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没有利益关系,我们不能以房屋存在问题作为理由拒交物业费。房屋有问题,只能找开发商。

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关联企业,比如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或者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将优惠、免收物业费作为一种促销手段,这样我们就有理由相信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一家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我们通过拒交物业费来达到“债务抵偿”的效果。

问题6:交房后业主一直未装修居住,是否应当交纳物业费?

答:在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业主后交费后,就算业主一直未装修居住,也应当交纳物业费。

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颁布了司法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问题7:不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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