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31个省(区、市)中,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自5月1日起施行。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即将下岗, 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1个部门办理1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保持收费不变,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不动产统一登记
▼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海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简政高效。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仔细瞧瞧这个证
▼
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其次,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这张不动产权证书最醒目的变化是有一串由28位数字组成的不动产单元号。这串号码如同这套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通过它可以锁定该套房产的宗地信息,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安全。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记得告诉他们!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