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与以往有何不同?提出了哪些政策创新与保障?大地风景文旅集团旗下大地风景旅游研究院对最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我国在扩大乡村旅游规模、提升乡村旅游品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持续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仍面临多种制约。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提质扩容,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对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
《行动方案》
对下一步乡村旅游发展做出了系统部署,
重点明确了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的行动任务、创新了产业发展政策,并且加大了措施保障力度,以确保《行动方案》实施
。
《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全文见公号2条
首先,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主要是补齐乡村旅游道路和停车设施短板。
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道路建设和品质提升;支持乡村旅游停车设施改造提升。尤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力度。
其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促进乡村环境改善。探索建立垃圾和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住宿餐饮等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
规范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服务配套标准;出台适宜乡村旅游公路和停车设施的建设规范和运营管理标准;完善标识标牌、交通旅游驿站、公厕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健全标准强化乡村旅游市场监管。
政策创新
一是乡村旅游建设用地政策创新
。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各地区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
5%
)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对使用
“
四荒地
”
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是金融支持政策创新。
支持乡村旅游企业依法合规发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探索景区企业经营权和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三是产业参与方式创新。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
PPP
、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四是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方式创新。
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民自有或集体组织所有的空闲农房或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或乡村旅游活动场所。
一是金融
政策保障。
加大乡村旅游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完善乡村旅游信贷体系,探索建立乡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乡村旅游企业发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拓宽乡村旅游抵押担保物范围,探索开展景区企业经营权和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鼓
励开展林业抵押贷款业务,乡村旅游企业可通过金融机构获得中长期贷款。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允许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以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动
的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投资基金,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投资乡村旅游精品建设。
二是
人才体系保障。
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引导多方人才加入乡村旅游队伍。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本地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服务技能、试产搞营销等培训,吸引大学生村官、乡村旅游管理专业人才、旅游职业经理人、规划建筑设计人员回乡村、下乡创业,并在待遇保障、发展机遇方面给予充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