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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西宁人不得不知道的6件事:16岁男孩从五楼跳下;大通二号桥一男子落水身亡...

搅沫沫  · 公众号  · 青海  · 2017-08-03 18:23

正文

一、西宁一名16岁男孩从五楼跳下 疑与抑郁症有关

焦点

8月2日10时许,西宁市城东区一小区内,一名16岁男孩突然从五楼窗户跳下。

11时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看到一楼阳光房顶部的破洞旁,放着孩子跳下时抱着的枕头,一楼客厅与阳光房之间有一段楼梯连接,楼梯口周围散落着玻璃碎片,地面有血迹。

细节

“当时,我在花园里休息,突然看到一个孩子从五楼跳了下来,把一楼阳光房的玻璃砸穿,掉了下去。”小区住户范先生目击了男孩从窗户跳下的过程。

范先生说,孩子不是因玩耍意外掉落。男孩从窗户跳下后,掉在一楼阳光房屋顶的玻璃上,巨大的力量将玻璃砸出一个大洞,男孩落在阳光房里。

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说,10时15分,物业得知有孩子从楼上跳下后,立即封锁现场,并联系了派出所和120急救。他赶到现场时,看见孩子穿着一件白色背心,黑色裤子,衣物被血染红,但意识还算清醒,不停地哭泣、呼喊。

因为一楼住户不在家,物业迅速联系了业主,征得同意后,破开阳光房玻璃把孩子救出。随后,物业工作人员、孩子的父亲一起将男孩送上救护车。

12时许,记者赶到青海省人民医院时,孩子正在接受救治。孩子的父亲在门口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母亲忙着填表缴费。

“孩子去年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现在在打工,半年前孩子查出了抑郁症,一直接受药物治疗。”孩子的父亲说,事发前,他在厨房做饭,当他从厨房出来时,看到孩子抓起桌子上放的三盒没吃完的治疗药物,往嘴里塞了一大把。他吓坏了,赶忙跑进厕所拨打120急救电话,想赶紧联系医院带孩子洗胃。就在这时,孩子听到他打电话,向窗户跑去,跳下了楼。


二、悲剧!大通二号桥一男子落水身亡...

焦点

2017年8月1日13时44分,大通县公安局桥头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桥头镇二号桥有人落水,要求民警立即出警。桥头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前往二号桥进行救助。到达现场后,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和先期到达现场的刑警大队一起沿着二号桥河道一直寻找到大通六中附近,并未发现落水者踪迹。之后桥头派出所值班领导及时和县局指挥中心联系,并在全县范围内下发了协查通报。救援队伍连夜奋战,由于水流湍急、能见度差,当日晚搜救落水人员未果。

图文

8月2日早晨7时,大通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28公里处发现一具尸体,疑似昨日落水者。桥头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全体出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现场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被搁浅于河道中央。民警和县应急办、消防大队、刑警大队、毛家寨派出所一起制定了多套打捞方案,但因河水湍急,制定的打捞方案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随后,联系新城派出所帮助协调桥头电厂大型吊车参与救援,于8月2日上午11时40分将尸体顺利打捞上岸。


三、男孩跌入井中消防人员救助

焦点

8月1日18时左右,海东市互助县一男孩在荒地玩耍时不慎落入深水井中,被一起玩耍的另外一名男孩发现,并及时拨打119求助。

细节

据了解,接到报警的互助县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得知,当日傍晚,一名10多岁的男孩在荒地玩耍过程中,不慎跌入身边的深水井中,整个井约10米深,井底水深约50公分,由于跌落后导致摔伤,落井男孩无法动弹。随后,救援人员一边通过喊话方式安抚男孩情绪,一边警戒事故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由于井口土质松软,无法利用救援三脚架实施救援,为尽快救出被困男孩,救援人员决定利用现有地形和装备,由一名经验丰富的消防人员穿戴好安全吊带,利用绳索降至井底。为防止在救援过程中给男孩带来二次伤害,救援人员为落井男孩穿戴上灭火防护服和头盔加以保护。经过20分钟的救援,落井男孩被成功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截至记者发稿时,落井男孩生命体征一切正常。


四、好消息!人均增加219元!青海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从1月1日起调整…

焦点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等相关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文件。根据两部相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7〕8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

细节

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13次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2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待遇,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办民生实事,全力打造我省民生改善升级版的执政理念,是省政府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履行政府办好十项民生实事庄严承诺的具体举措。调整后,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西北乃至全国继续保持领先位次。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调整时间和范围、办法和标准、资金来源、工作要求,与人社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全一致。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参加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退休人员),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对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大体统一的调整办法,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的2%增加,低于32元的按32元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按本人退休时所任(聘)职务(职级)对应的2016年全省同职务(职级)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增加。

3、倾斜调整。一是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年满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按65-69、70-74、75-79、80周岁及以上4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10、30、50、70元;二是继续对企业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单独给予倾斜,每人每月再增加124元。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继续按照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人军转字〔2005〕288号)规定,同比例、同时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和失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

(三)资金来源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参照青人社厅发〔2017〕88号文件执行,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今年,国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适当降低了调整幅度,由去年的6.5%降为5.5%。按照国家批复精神,我省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19元,调整幅度5. 56%。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4元,幅度6.3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70元,幅度4.41%。今年调整有以下特点:

(一)调整总体水平继续在全国处于前列。我省积极向人社部、财政部汇报沟通,争取支持。人社部、财政部在审核我省实施方案时,对我省给予了极大的照顾,批复的水平在全国各省中位列前茅,西北第一。

(二)调整办法基本并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都实行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向高龄人员倾斜年龄的分段及水平完全一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比例完全一致,统一为2%。较好地体现了人社部、财政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逐步并轨”的要求。

(三)对企业退休人员继续考虑了艰苦地区因素调整,月人均再增加15元。2009年至2016年,我省连续8年执行国家关于“设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的政策,每人月均分别增加50元、50元、55元、65元、65元、65元、70元、30元,共计450元。今年调整中,对所有企业退休人员考虑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使企业退休人员连续9年享受到因自然条件艰苦因素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四)继续对65周岁以上高龄人员给予特殊照顾,相比全国其他省份按70周岁以上给予倾斜,提前了5周岁。

总之,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既体现了国家的政策精神,也充分考虑了青海的实际,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以及各群体之间的切身利益。

三、做好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退休人员热切期盼。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工作,确保尽快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每一位退休人员手中,迅速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退休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把这次调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广场遛狗最高罚款200元

焦点

“我在广场带宠物狗遛弯啥都没干,紧跟着城管来了,说不许将狗带入广场,然后遵循《西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罚了我200元,可是我查了一下,条例里写的是宠物狗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危害他人健康安全,如有以上情况罚款5元至50元,为何我在什么都没有违反的情况下被罚款了200元呢?”8月1日,市民孙女士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爆料。

 解

细节

“我在广场带宠物狗遛弯啥都没干,紧跟着城管来了,说不许将狗带入广场,然后遵循《西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罚了我200元,可是我查了一下,条例里写的是宠物狗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危害他人健康安全,如有以上情况罚款5元至50元,为何我在什么都没有违反的情况下被罚款了200元呢?”8月1日,市民孙女士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爆料。

7月29日傍晚,孙女士和朋友抱着宠物狗吉娃娃一起到小区旁的乐家湾广场看锅庄舞,看到广场上有孩子喜欢小狗,孙女士便将怀里的吉娃娃放到了地上,这时,突然有几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走到她身边。 “说我带着狗进广场,按照《西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让我交200元的罚款。”

针对此情况,记者找到了东川工业园区城管部门负责人马亚军,他说乐家湾广场、人流量大的开元路、民和路小游园均属于东川工业园区城管部门管辖范围内重要的严管重罚区域,禁止携带犬只入内的公示牌也已经立了一年多。 “根据《西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今年以前携带犬只入内会给予警告批评教育,但是今年依照西宁市的要求,在严管重罚区域有乱遛狗等不文明行为的,将加大查处力度,处以最高额200元的行政罚款,孙女士已经不是首例因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被处罚的案件了。”

马亚军提醒市民,依据《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不得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或场所:(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服务区、生产区;(二)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三)公交车辆;(四)商场、宾馆、餐饮场所;(五)风景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六)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七)宗教活动场所;(八)其他设有禁令标志的场所。

《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容犬只。


六、今年西宁市再建100公里绿道 10条道路改扩建

焦点

8月2日,记者从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获悉,今年,西宁市将加快“外环内网”建设,实施10条道路改扩建项目,年内计划完成2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再修建100公里城市绿道,开工建设77个高原美丽乡村项目。 

细节

“外环内网”建设方面,今年,西宁市续建项目45项,新建项目10项,所有续建项目一季度100%复工。新建项目中朝阳西路改扩建、凤凰山路海湖连接线、羚羊路连接线、民和路下线口、西站巷、五号路一期等6项已开工建设;国道227南段、国道227北段、互助路人行天桥、长江路拓宽、昆仑路地下过街通道、安宁路下穿、泰康路、土产巷已完成图纸审查等前期工作,力争下半年开工建设。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方面,年内计划完成20公里一期续建项目。截至6月底,共复工建设门源路、五四西路、昆仑大道、西城大街和昆仑大道西延段5条管廊,可实施总长度4.8公里,已完成主体结构2.7公里,一期管廊截至目前共建成18公里。

二期建设项目包括西川新城片区、南川片区、多巴新城片区、城北区和城东区5个片区12条管廊,总长约33公里。目前,西城大街北段、十九号路、南川西路、泰康路东段、四号路南北段、五号路南北段等8条管廊,已完成施工图审查;五四西路西延段完成可研编制;二十号路、八一路和宁大路正在抓紧可研编制。

海绵城市建设方面,自2016年4月22日,西宁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起,西宁市成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点区域位于西宁中心城区西部,其范围东起新宁路,西至湟水路,北临青藏铁路,南到大南山山脊线,总面积21.61平方公里。

围绕“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总体要求,针对城市雨水快排、内涝以及水环境污染等典型问题,西宁市甄选了13个样板项目工程、4个黑臭水体整治、1个内涝点治理,以及海绵基础数据监测。2016年,完成了5个海绵型住宅小区、1个海绵化改造广场、8条海绵性道路示范性改造提升项目,建成面积1.42平方公里。今年4月,这些项目顺利通过住建部等三部委的年度绩效考核。

城市绿道建设方面,2015年、2016年,西宁市建成投用城市绿道320公里,今年计划再修建100公里绿道。上半年,西宁市共完成28公里绿道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公共自行车站点60个,投入自行车1120辆,办理自行车卡8万张,日均骑行6000次。

火车站综合改造项目方面,已完成祁连路—互助路下穿隧道、南岸休闲区、建国路、滨河南路地下商业等工程消防专项验收;开放滨河路、建国路多条过街通道;新建工程南岸综合安置楼项目完成基础工程,计划年底实现主体结构封顶。

另外,77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已全部开工,开工率为100%; 65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已开工4153户,开工率64%。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东峡镇、长宁镇和湟中县李家山镇、西堡镇,为西宁市2017年美丽城镇。



编 辑|雨希

责 编|七月

监 制|沫小婷

终 审|青海老李 

来 源|青海新闻网、青报新媒、百姓1时间、青海法制报、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西宁交警、青海消防等媒体,搅沫沫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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