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公布“商住房”政策全面收紧,
央视财经频道又在一则报道中
给全国的商改住项目浇了盆冷水
——
在央视的报道中,
法学专家称:
所谓的商住房,
40年或50年产权到期后无法自动续期,
若申请续期被驳回,
不仅土地收归国有,
连房子都有可能被国家
收回。
首先来看看
央视财经频道视频(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按照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尹飞的说法:由于“商住房”本身并非住宅性质,一般是商业用地或工业用地,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住宅性质的住房土地在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而商业供地或工业用地不仅土地使用期只有40年或50年,而且到期后需要主动申请续期,续期也有可能被驳回。
如果没有主动续期或申请续期被驳回,不仅土地产权要被国家收回,连房子也可能会被国家无偿收回。
注意:
无偿!无偿!无偿!
从正常的房产开发及销售的流程来看,从拿地到开发到销售到建成再到首位房主拿到房本,基本得3到5年。由于商业项目交易成本高,增值幅度低,再出手很难。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以40年产权为上限,基本上“商住房”的第三位房主接手后就很难再出手了。
关于房屋产权那些事儿
谈房屋产权,首先需要普及一下基本概念。
所谓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前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保护,永久属于你。而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一般为40、50、70年。
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
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
,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