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再审,对夏芳系列案中的黄坤发诉夏芳借款纠纷案进行该判,撤销四川省高院(2001)川民终字第201号民事判决,维持成都中院的一审判决,即驳回黄坤发诉讼请求。十七年前的冤案终于成功翻案。
这是继四川省高院裁定成都统建办非法侵占夏芳土地案,以及成都某法院依法驳回农行对夏芳的诉讼后,第三起夏芳获得胜诉的案件。
黄坤发案回顾:2000年10月8日,黄坤发(四川省公安厅三处干部、现已退休)模仿夏芳笔迹写了一张“今借到黄坤发现金款叁佰肆拾伍万零伍佰捌拾肆元柒角<3450584.70> 夏芳 98年6月2日”的借条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夏芳还款。成都中院缺席审理后,认为因夏芳不能质证,黄坤发亦未举出充分的其他证据证明夏芳向其借款,因此不能确认黄坤发举证“借条”的真实性,故不予支持,判决驳回黄坤发的诉讼请求。黄坤发后自行向四川省高院上诉,四川省高院承办法官以本案通过技术室鉴定,签名“夏芳”与夏芳购买交大花园房屋的签名同一(39字的借条笔迹,而鉴定仅以“夏芳“两字相同作出认定)为由,于2001年作出(2001)川民终字第201号判决,判决夏芳偿还该三百余万借款。
黄坤发后于2014年5月向成都中院申请执行。2014年5月中旬,夏芳通过他人得知黄坤发在申请执行的情况后,在成都中院和省法院调取了档案,才发现这又是一起性质与朱江、黄志国诉夏芳案一模一样的假案。2014年6月13日,夏芳在他人邀约见面时,黄坤发出现在现场,夏芳质问黄坤发借条怎么来的?如何借的钱?黄在无法抵赖情况下,才承认是模仿夏芳笔迹写的借条。随后夏芳要求黄坤发到成都中院执行局说清楚,黄坤发拒绝,并偷偷溜走。2017年5月24日,这起历时近17年的奇葩案件终于被四川省高院再审推翻。
夏芳系列案,延续近二十年,涉及价值数亿的土地被侵占,个人所有的财产也被错误的裁判所剥夺。在她的求助下,我十几次赴成都,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参与了涉及夏芳的民事、行政多起案件。仍有多起案件在审。当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幕后黑手也越来越清晰,我们已然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另据可靠消息,针对夏芳错案中涉及的严重腐败,中纪委已介入调查。
让我们再回顾一下夏芳案的历程:
1、来自成都的惊天大案,转发就是声援! 2014-8-18
2、成都夏芳案终于等来再审 2015-6-8
3、她为何状告成都市市长?惊天内幕! 2015-10-24
4、成都夏芳案:地方政府违法的典型样本 2016-4-22
5、当资本的力量和权力勾结,它敢于践踏一切法律! 2016-8-3
6、成都,你想任性到什么时候? 2016-9-19
7、央广网报道成都夏芳案,土地侵权案迎来曙光 2016-11-28
8、成都强拆占地续:系政府与开发商合作 2016-12-1
案外案:是什么让村民在烈日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