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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儿童被拐,解救3年后才发认领公告?官方否认

新华网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1-12 11:44

正文

2013年8月,陕西富平县曝出一起轰动全国的“产科医生贩卖婴儿”特大案,犯罪嫌疑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被渭南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死缓。据媒体1月11日报道,直到2016年,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才贴出一纸公告,让民众认领三年前追回的21名被拐幼童。




2016年9月27日,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发出关于拐卖儿童的认领公告,但这个公告随后被删除。


  事件回顾:政府公告认领21名获救儿童

  

2016年9月27日,渭南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一则《关于认领被拐儿童的公告》,公告称:2013年8月29日、9月3日,富平县“7·20”特大拐卖儿童案专案组侦察员在河南省滑县四间房乡将被拐儿童贺延帅、于奥达、王睿祺等21人解救,并寄养在渭南市儿童福利院至今。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望其亲生父母持有关证件到富平县公安局认领,逾期不认领,有关部门将进行依法安置。公告来源显示为《渭南日报》,落款为临渭区民政局。

  

据了解,富平县“7·20”特大拐卖儿童案专案组即2013年办理张淑侠贩婴案的专案组。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等为由,先后将董某、王某、黄某、武某、贺某、尚某等人所生子女共七名婴儿拐卖给他人。2014年1月14日上午9时,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副院长姚军民等三名领导被免职,县卫生局领导等多人被问责。


 资料图:张淑侠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判决后被带出法庭。新华社记者李一博摄

  

   官方为遮丑“隐瞒”事实?


“2013年明明解救回来4名婴儿,现在又告诉大家还有21个孩子?”杨秋棉对记者说。


经查询发现,2015年9月华商报在报道“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线时提到,“该平台首次公布的信息中,21名陕西地区的被解救孩子均为“富平贩婴案”的解救儿童。”


此外,三年来官方并未发过正式公告。


更让人不满的是,渭南市和富平县的民众发现,就连这个姗姗来迟的公告,数日后也遭到了删除。


为什么富平和渭南官方都对此事遮遮掩掩?


害怕当地出丑的心态在作怪,当地政府想等到风波平息了,才让孩子们找爸爸妈妈。”渭南市一位公务人员道出了个中缘由。


这名一直关注事态发展的知情者透露,贩婴案发生后,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批示,并由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依法打击犯罪,依纪追究责任,并“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


但当地也使了很多花招,应付省领导要求。”该知情者透露,为了减小社会影响,首先是拆案,把张淑侠单独提出来审判,无论是犯“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其四名同事,还是与其一起贩婴的“产业链”上的数名同案犯,都没有与其并案处理。


其二,统一口径,不主动发布信息。据2013年8月14日《法治周末》报道,该报记者前往富平县采访,该县公安局政工科人员称“采访贩婴案相关内容必须外宣办同意”,县外宣办主任程奇则称贩婴案的宣传报道要降温,“言下之意,劝记者也不要采访了”。


此前,富平县公安局曾表示要开新闻发布会,但最终一场也没开。


第三,刻意低调。“警方找回21个孩子是悄悄送到福利院的,就怕让媒体知道,越炒越热,无法收场。”该知情人士称。


记者就此事询问富平县警方,1月6日,警方负责人回复:刑警大队称孩子解救回来以后就交到了市民政部门,他们再没有管这些事,别的信息无法再提供。


渭南市儿童福利院院长高玉宏则表示,自己只管这些孩子们的生活起居,让他们“吃得美,睡得美”,对于其它信息则不便提供。



资料图:2013年8月5日,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董珊珊怀抱失而复得的孩子泪流满面。 

 

   官方最新回应:从未发布过该公告


1月11日下午,记者从富平县宣传部获悉,当地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临渭区民政局回应称从未发布过该公告,具体情况正在核实中。

  

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告所称渭南市儿童福利院属市级单位,并不在区民政局管理范围内,临渭区民政局从未发布过该认领公告,现在正在调查该公告具体由哪个部门发布。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渭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公告落款为哪个部门就应该是由该部门发布的,各区级单位均可在渭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临渭区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区政府各部门的公告统一由信息办发布至渭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具体情况还要联系民政部门。


事件进展,我们会继续关注。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京时间”

编辑:谷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