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凤凰房产
12月30日,深圳传来大消息!
在一块即将在2018年2月1日出让的住宅用地上,施行限售政策,限售期为5年!
2017年即将结束之时,深圳规土委在官网上公布了四块“二类住宅用地”的转让消息。其中前三块土地全部为“
纯租赁
”地块,第四块土地是“
限售地块
”,
五年内不准卖
!这意味着“北上深不限售”的局面开始改变,楼市2018将往何处走?
1
深圳4块宅地开年拍卖,其中3块“只租不售”
2017年邻近年底,深圳就曾以招拍挂形式出让了一块“只租不售”住宅用地。秉承着将“租赁“进行到底的作风,2018年2月份,深圳还将出让4块“只租不售”住宅用地,需要买家持有70年,只有1块住宅用地可售,且五年内不准卖!
以下为三块只租不售地块详情: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核心出让条件:
1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
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
本公告所称自持是指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竞得人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承租人不得转租。
2
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
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
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
竞得人应按其所竞面积建设人才住房。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租赁住房面积随之减少。
4
本次出让宗地全部租赁住房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根据土地转让公告,上述三块土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自持是指
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
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
也就是说,
上述三块用地的房子,只有整体的房产证,不是每套一个证
。
2
深圳“限售地块”5年内不准卖!
此次深圳规土委挂出的第四块土地,就是“限售地块”,具体信息如下:
这块地在深圳坪山新区竹坑片区(见下图),临近坪山河湿地公园。土地面积1.9万多平米,未来建筑面积8.63万平米,
最高限价为12.54亿,楼面价为1.45万/㎡,
其中至少配建人才住房15290平方米,还有商业、幼儿园等。土地转让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
当这块土地达到最高限价12.545亿元的时候,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相应就缩小了可以出售的普通商品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