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杨雁文犯受贿罪,其刑事裁定书日前曝光。杨雁文收到港币
300
万元后,当天即放进万庆良小车的后备箱
作为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杨雁文一个电话表示自己急需用钱,熟识的老板就在次日将
300
万港币送来了。这笔钱没有耽搁,当天就放进了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小车的后备箱里。法院因此认定杨雁文受贿港币
300
万元。
7
月
4
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杨雁文的刑事裁定书,透露了上述内容。杨雁文还有其他受贿事项,获有期徒刑
12
年。
杨雁文今年
54
岁,与万庆良同为广东梅州人。在他
2011
年至
2014
年担任广州市花都区区委书记期间,万庆良任广州市委书记。
2014
年
8
月,在万庆良被中央纪委带走一个多月之后,杨雁文亦被调查。
杨雁文后由中央纪委移交广州市纪委正式查办。
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认定杨雁文犯受贿罪,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
397.3
万元、价值人民币
3
万元的购物卡、港币
300
万元。受贿款项中的
300
万元港币,与万庆良密切相关。
司法文书显示:提供
300
万元港币给杨雁文的,是广州江南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常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某。冯某曾在
2011
年至
2013
年参与承建哥弟龙门苑房地产项目、花都中石油昆仑燃气项目,期间得到过杨雁文的帮助,他曾因此给杨雁文赠送过价值
3
万元的购物卡。
冯某的证言称:在
2013
年春节前,杨雁文打来电话,询问是否可以帮他准备港币
300
万元,“急用所需”。此时他的保险箱里只有港币
100
万元。于是他联系澳门赌厅中介,让其帮助筹集港币
200
万元。第二天,钱就送到了广州。就在当天,吴某将
300
万元交给了杨雁文。
这笔钱究竟是杨雁文索要,还是冯某主动行贿,二人有不同说法。杨雁文在侦查阶段为自己辩解说,在冯某给他送钱的时候,“当时吃了一惊,不敢要”。他说,自己心里想,刚好约了万庆良见面,可以把这笔钱送给万庆良,便同意收下这笔钱。
收下港币
300
万元当天,杨雁文即前往位于广州市中心的雁南飞茶艺馆。他的供述材料显示:彼时万庆良已在吃饭。杨雁文对万庆良说,有些过节的东西给他,让万庆良给车钥匙。杨雁文随即将装有
300
万元港币的礼品袋放到了后备箱里,并告诉万庆良:东西放好了。万庆良“答应了一声,没说什么”。
出庭受审时,杨雁文称他没有收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