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
《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
进一步推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
●
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
给予定额补贴
。
●
每辆车平均补贴
8万元
;其中,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
4.2万元
;各地根据更新车辆和更换动力电池的需求情况和数量比例,自主确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补贴标准。
●
补贴资金支持
车龄8年及以上
,即
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
城市公交车
车辆更新,以及
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
拟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
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现将《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章 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一条 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其中,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4.2万元;各地根据更新车辆和更换动力电池的需求情况和数量比例,自主确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补贴标准。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申请人,应当按照《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规定,依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或者当地有关法规、规章等,通过特许经营、许可等方式,依法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的企业。